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報導太雷人了:
"據內蒙古晨報報導 昨日上午,偵破"10·17"案件總結表彰大會在內蒙古黨政大樓會議中心召開。對在偵破"10·17"案件中作出突出貢獻的16個單位、168名個人進行表彰。
受傷民警、和林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技術中隊的郭延軍,擊斃逃犯高博的自治區公安廳刑警總隊協查緝捕支隊副支隊長王蘇榮均記一等功一次。郭延軍還在內蒙古醫學院附屬醫院治療,未能到表彰現場。據瞭解,他目前能夠下地進行簡單的活動。
記一等功的個人還有: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市公安局局長顏炳強,和林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栗耀庭,和林縣公安局局長張玉嶺,和林縣公安局政委陳青華,和林縣公安局副局長侯天勝。
同時,授予呼市公安局偵破"10·17"專案前線指揮部、自治區公安廳指揮中心、呼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和林縣公安局、武警內蒙古總隊一支隊、武警內蒙古總隊三支隊、武警內蒙古總隊呼市支隊、呼市政法委、和林縣委"先進集體"稱號;呼市公安局副局長舒雅等16人記二等功一次;和林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李志勇等31人記三等功一次;授予自治區公安廳刑警總隊政委李鐵豐等114人"先進個人"稱號。
另據介紹,遇害獄警蘭建國的榮譽稱號正在按程序報批中。"
如果說抓捕過程中與逃犯肉搏、被高博扎傷的郭延軍、開槍擊斃高博的王蘇榮立下一等功應該毫無爭議的話,那一等功名單後的一系列警察高官就讓人啼笑皆非了: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市公安局局長顏炳強,和林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栗耀庭,和林縣公安局局長張玉嶺,和林縣公安局政委陳青華,和林縣公安局副局長侯天勝。
如果說身先士卒衝在前頭,下令警車把逃犯控制的農用車撞翻的陳政委應該立下一等功尚能服人的話,其他幾個領導也授一等功真叫人摸不著頭腦了。本來嘛,發生越獄大案,出現在抓捕前線應該是每一位公安領導的本分和本職工作,如果這也成為頒授一等功的理由,真叫人汗顏!還有16人立下二等功、31人授於三等功、 114人授於"先進個人"稱號...........我無語了。
重犯越獄,殺警察、闖數道森嚴壁壘而出,險些給社會帶來巨大災難,本來是司法與警界醜聞,最重要的是呼市及全國都要從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而不是大張旗鼓的搞什麼慶功會。真心希望我們的警察、司法隊伍謹慎一些、捫心自問一下,你們真有那麼多人為人民、為社會立下功勞了嗎?夠格嗎?更不要藉此災難性突發事件搞什麼"突擊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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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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