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究竟腐敗到了什麼程度?---不嚇死你才怪了
1、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消息,截至2005年末,中國外債餘額為2810.45億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臺灣地區對外負債),比上年末增加335.53億美元,增長13.56%。其中,中長期外債(剩餘期限)餘額為1249.02億美元,增加6.14億美元,上升0.49%;短期外債(剩餘期限)餘額為1561.43億美元,增加329.38億美元,增長26.73%,短期外債佔外債餘額的55.56%。在2810.45億美元外債餘額中,登記外債餘額為1902.45億美元,貿易信貸餘額為908億美元。在登記外債餘額中,國務院部委借入的主權債務餘額為330.07億美元,佔17.35%;中資金融機構債務餘額為610.76億美元,佔32.10%;外商投資企業債務餘額為505.13億美元,佔26.55%;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債務餘額為408.09億美元,佔21.45%;中資企業債務餘額為45.76億美元,佔2.41%;其它機構債務餘額為2.64億美元,佔0.14%。2005年,中國新借入登記中長期外債246.69億美元,比上年減少0.7億美元,下降0.28%;償還外債本金207.51億美元,增加45.96億美元,增長28.45%;支付外債利息30.82億美元,減少8.39億美元,下降21.40%。2、中國的國家負債已經達到二萬億左右,中國的國家負債與GDP的比率已經接近或者超過全球之冠的日本的百分之一百三十一。
3、我國的財政債務危機越來越嚴重,到2002年,當年國債的發行總數已突破7000多億元,內債餘額已達到數萬億元,外債餘額也接近2000多億美元(不包括港澳臺部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最高達到4萬多億元,金融危機同樣也在日益加深;我國城鄉社會困難群體、弱勢群體從形成到急劇發展,已經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十分尖銳的社會問題。單是1998年以來國有企業就有2800多萬人下崗失業,到2003年底單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口就高達2200多萬人,中國已經變成為資本家的天堂,窮人的地獄。
4、目前全國地方政府債務至少在l萬億元以上,約佔GDP的10%,地方債務風險已經超過金融風險成為威脅我國經濟安全與社會穩定的頭號因素。
5、 "官方統計的1999-2001年10類腐敗經濟損失達到GDP總量比重的14.5%-14.9%"每年達一萬多億元。這實質上意味著一年平均從全國每一個人身上剝削去1000元左右。
6、"城市拆遷與農村征地中,有的侵犯了廣大群眾的利益。公交車私用,公款吃喝,公費旅遊的消費大大超過了教育經費與國防開支。
7、公交車消費接近國防開支。
"公務員一天耗電量,普通百姓用19天"。每年各級政府官員公交車私用費用達2000多億元,幾乎和2006年的國防開支相近。公交車真正用於公務的時間僅佔三分之一,其餘時間分別被用於領導和司機的私事上。
8、在最近10年的改革中,全國大約有6000萬國有和集體企業職工被替代,4000萬農民失去土地或人均佔有土地不足0.3畝;7000萬股民在股市中的損失超過1.5萬億;城市中1.5億人或失去或應得而未得到社會保障,整個社會的基尼係數達到0.53~0.54之間,城鄉差別達6倍之巨。實際上,己經改革失效。
9、中國向出口導向的市場體系的轉換將它的自然環境推向了崩潰。它成為世界工廠,也成為世界的垃圾場。
自然資源也被迅速採用化學農業所濫用。例如,在1978到1984年間,化學肥料的使用翻了一倍,而對綠色肥料的使用大大地減少了。和其它因素相結合,化肥和農藥嚴重地污染了水系統,導致高度的土壤侵蝕和鹽鹼化,損害野生生物,並危及中國公民的健康。中國大約40%的可耕地退化了。大約五分之一的可耕地被重金屬(鎘砷鉛等)污染。農業廢水,和傾入河流的城市廢水以及工業廢水一起導致中國七大河流體系的60%的水不適宜於人類接觸。
中國的環境危機:"我們的原材料很稀少,我們沒有足夠的土地,而我們的人口在持續增長。城市在發展,但是沙漠地區也在同時擴大;可居住和可用土地在過去的50年中已經減少了一半,...
10、中國外逃貪官席捲資金6倍於清廷歷年賠款總和
------綜觀歷史,從來就沒有像今天這樣大規模向國外轉移國庫的賣國行為,而且目前這種賣國行為還在繼續!
我們從兩個方面,把現在的貪官外逃資金和當年的滿清政府和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的賠款相比較:一是從1842年鴉片戰爭一直到20世紀初,在這60多年裡,中國在大大小小的列強的威逼下,簽訂的各種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有幾十個之多,加之跨的年頭有60 年之久,我們究竟一共賠了多少?第二是金銀度量和今天公制單位作一個換算:
古代的,一兩,==約40克g
按照2005年8月最新的國際市場貴重金屬交易價格換算
每公斤白銀kg==2080元人民幣
每克g==2.08元人民幣
一兩白銀=40克g=2.08x40=83.2元人民幣
從1842年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到1901年這60 多年中的所有牽扯到賠款的條約總和:
1842年 8月賠款白銀 2100萬兩
1857年 6月賠款白銀 400 萬兩
1876年 9月賠款白銀 20 萬兩
1860年10月賠款白銀 800 萬兩
1903年12月賠款白銀 50 萬兩
1858年6月賠款白銀 200 萬兩
1860年10月賠款白銀 800 萬兩
1876年10月賠款白銀 509 萬兩
1895年4月 賠款白銀 2億3000萬兩
1874年8月賠款白銀 40 萬兩
1901年9月 賠款白銀 4.5億兩
以上總和60多年總共賠款85519萬兩
這8.5519億兩的白銀值多少錢人民幣?
8.5519億兩白銀X83.2元=711,51808億人民幣,約等:712億人民幣
也就是說,滿清政府從1842年開始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開始賠款,到清朝滅 亡前的60 多年裡,一共向眾列強賠付白銀折合人民幣712億。
從80年代到現在短短的20 多年裡,我國的貪官轉移到國外的資金有500億美圓之巨,500億美圓X8.27=4135億人民幣:
這兩個數字相比較:
清廷60年賠款折合712億人民幣
今日貪官20年轉移4135億人民幣
後者是前者的5.8倍!
我們對清朝末期的看法,往往感覺一片漆黑,那些穿長袍馬褂的狗官除了賣國求榮,欺壓百姓,一無是處,但是要和今天的相比,貪官們要比長袍馬褂們強多了,也先進多了,後者比前者在以指數倍的方式增長!至少簽訂的那些割地賠款的不平等條約是在堅船利炮的威逼下進行的,就像我們今天遭遇搶劫一樣,把銀子掏給強盜實在非己所願,而今天的貪官則是主動的把大量的資金轉移到國外的,綜觀歷史,從來就沒有像今天這樣大規模向國外轉移國庫的賣國行為,而且目前這種賣國行為還在繼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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