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訪民告知政府不要違法拆房(組圖)

 

浦東新區陳橋村村民委員會大鐵門

上海市浦東新住戶顧紅兵馬上要面臨強遷,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強制執行通知書》上說"浦東新區建設交通委於2009年6月4日做出房屋拆遷裁決,裁決你戶在接到裁決書後的15日內遷出浦東新區北蔡鎮陳橋村東隊顧家宅114號",顧先生決意跟浦東新區交建委繼續纏鬥下去,這次也列印兩份《停止執行告知書》,內容如下:

被告知人: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
告知事項:關於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強制執行拆遷一案。

告知內容:

告知人居住於浦東新區北蔡鎮陳橋村橋東隊顧家宅114號,房屋性質屬祖居私房,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受任何組織、單位、企業或個人侵犯。強制拆遷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 305號文《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和法規。

以上法律、法規是公民依法保護個人私有房地產的法律依據和武器,為了捍衛告知人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為了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神聖和不可侵犯,特向貴政府嚴正聲明並盡義務告知貴政府慎重處理"強制執行"。

如貴政府一意孤行,不顧國家法律法規、黨紀國法,違法行政,不作為或胡作為,引發的一切後果將由貴政府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 2009年10月20日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強制執行通知書》

 

《停止執行告知書》(圖)

文筆相當幽默,一張貼在區陳橋村村民委員會大鐵門旁,一張貼在自己祖房的圍牆上,公告自己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享有的權利,顧先生說:"這是一個訪民對政府的回擊!"

據瞭解,浦東新區原來屬郊區的地方很多都在動遷,他們把郊區劃為市區,然後瘋狂搶膽小老實的農民的土地,轉手之後大發橫財。顧先生還打算寫系列文章,"一層層剝他們的皮,深刻的揭露他們強遷的目的,手段,罪行。"

北蔡鎮政府看到農民地廣人稀,而且住戶又都是老實巴交膽子小,就把發財的無本生意動到這頭上了。鎮政府出很少的錢就把他們攆走了,然後在囤積土地,廉價搶進,等價漲高了再賣出。

顧先生問我知道現在上海的房子漲了多少嗎?房子漲了人民為蒙其利,先受其害,很多人因為動遷成了無殼畫牛,"我現在住的房子,2001時3000元一平米,現在已漲到25000元了。而我們普通老百姓的工資才多少錢一個月,1千到2千,靠賺錢那裡買的起房。政府為什麼哄抬房價,他們在賺大錢。"

在創建和諧社會的今天,看看上海浦東新區是如何動遷的?

顧先生也去找動遷組的談過,房子實測佔地五十幾個平米,他們說:"你的房子不值錢,算下來連房子帶地皮十一萬多點,給你一套一室戶還要貼錢,不如拿錢算了。"

"我的天!在當今中國的現代化大都市寸土寸金的上海,他們的政策算下來我動遷只有這點錢,拿這點錢我在上海買個衛生間都買不起。"顧先生心裏想著。

從來沒看見過這麼牛這麼橫的動遷人員,要談自己上動遷組,給多少動遷組說了算,因為他們是政府,他們是政策,他們就是法!可憐的農民就這樣廉價賣掉了房屋、土地,趕出了世代居住的家園,當時他就決定不要動遷了。


 
華麗的區政府行政大廈(圖)
 

殘破的家園(圖)

接下來,動遷組開始製造他生活上的困擾,想要逼走他,"我的房子周圍一圈垃圾堆得一米多高,讓我無法進出,緊接著,又是斷水又是斷電,實在無法居住,只好在外面借房子住,就是堅持不簽協議,但是他們手段更加囂張,派拆房對把所有房門窗戶都撬掉,家裡所以值錢的傢俱洗劫一空,能賣的都賣了,簡直跟小偷一樣!我的老式大床賣不掉就被拆了,當作柴火來賣,欺負人民不懂法律,這是刑事犯罪!"

遇到這種荒唐事還是生平頭一回,但是還有更為離奇的事情,顧先生說他報了110,"我拍了現場照片,去浦東新區北蔡警署報了案,心想人民警察是向著人民的,至少將我睡的床還給我,但是警察連現場都沒去看一眼,從此杳無音訊",顧先生終於明白了,他們也不是"人民的警察"。

再接下來換浦東新區交建委出面了,裁決強制執行,你不搬走也得搬走!訪民不服裁決,一審、二審,直到北京信訪,全部一面倒,既勞民傷財,又搞得家破人亡,最後才能領悟到是信訪是騙局,顧先生無可奈何的笑了笑,說:

"現在獨裁產生權利高度集中,權利產生腐敗。到處是貪官,他們是一個利益集團,發生什麼事都不奇怪。"


訪民向區政府公告《停止執行告知書》(圖)

他還透露消息說,最近北蔡鎮曾調來一個鎮長,原來是機場鎮的鎮長,被人舉報在機場鎮動遷中貪了800萬,沒幾天就調走了,而不是被抓。

訪民的處境很不好過,因上訪幾乎搞的家破人亡的段春芳,因為堅持替他冤死的哥哥段惠民喊冤,經常被監視居住,出門都被人員盯著,寸步不離,還常常被綁架,遭到毆打,一家人也飽受驚嚇,身體都不好,常去醫院看病。訪民周敏珠疑似被醫院掉鹽水謀殺了,不久,段春芳也被警察指控打傷了六名"人民警察",判了一年半的勞教。

政府、貪官就靠地皮發財,專門做這種不法勾當,傷天害理的事情,卻沒有法律可治?這是什麼"和諧社會"。公安還當著訪民的面說這樣的話:"胡錦濤的紙擦屁股都嫌硬"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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