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炒房處長」一審判無期(圖)


炒房處長陶建國出庭受審  

【看中國路揚帆報導】10月23日,上海浦東新區"炒房處長"陶建國因非法收受賄款1,485萬元而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現年42歲的陶建國,在1999年至2008年期間曾先後擔任上海市浦東新區農村發展局城鎮建設管理處(村鎮規劃土地處)處長助理、副處長及上海市浦東新區外高橋功能區域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和環境管理處負責人、副處長等職務,負責轄區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工作。

到案發前任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處處長、浦東新區外高橋功能區域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和環境管理處處長。

在其任內,上海申港房地產有限公司和上海興都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洪某為感謝陶建國在相關審批手續上的關照,曾多次以錢款和房產作為答謝,共計現金69萬元及價值1,379萬餘元的房產29套。陶建國還先後為多人提供審批房產的便利條件,並收受賄款37萬元。

該案於今年八月中旬開庭審理,並連審兩天。經調查審理後,10月23日院方作出一審宣判,認為陶建國身為公務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1,485萬元,行為構成受賄罪,情節特別嚴重,因此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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