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閔行"釣魚"式「執法」 2年罰款5千萬(圖)


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門口,張軍展示他收到的行政處罰單

此前,張軍從未想過自己會和"官府"打官司。不過10月15日下午,這位上海市閔行區"釣魚案"的當事人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他對官司的勝訴充滿希望。日前,張軍已委託維權律師郝勁松,起訴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要求其撤銷行政處罰並承擔訴訟費用。

同一天,另一場庭審在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進行。當事人江濤有著和張軍相同的經歷。今年6月21日,他因"順路搭載"一男一女兩名乘客,被寶山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當場抓獲"。事後,他被以"用肢體語言與乘客商定價錢"為由,處以行政罰款2萬元。

當天,由於"雙方意見不統一",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宣布調解失敗,擇日宣判。

"這很正常。之前的釣魚執法案件,原告無一勝訴。"張軍表示,他的起訴已於本月9日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不日即將開庭。

小白領成了"大鯉魚"

連續3天,位於上海市郊的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大門緊閉。不到中午12點,原本用於"當場抓獲"非法營運車輛的3輛麵包車,便早早停在院中,處於"淡季"狀態。停車場的工作人員表示,"好幾天沒看到劉隊長來上班了。"

而一個月前,深陷"釣魚案"的執法大隊曾就執法方式進行高調回應。該大隊在中共閔行區委員會黨務公開網發布了《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出"新招"整治非法營運》一文。文章聲稱,該大隊二中隊面對取證難題積極應對,想出了取證和查處分步進行的執法新招,進行先取證後查處。"靈活應用‘先取證後查處'方法,可有效緩解執法取證難問題,有利於維護客運市場穩定。"

但記者今天在上述網站上沒有找到這篇文章。

"這是工作秘密。"談及"先取證後查處"辦法的具體內容,大隊長劉建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表示。

不過,親歷者張軍將這一"工作秘密"披露給了公眾。一個多月來,這位聖戈班集團中國磨料磨具公司的市場經理帶領蜂擁而至的媒體,還原了不下15次現場畫面。

2009年9月8日下午1點左右,張軍的"長安福特"停在了閔行區元江路與華寧路紅燈前50米處。每天上下班,這個30多歲的白領就會駕駛私家車來往於家與單位之間。

漫長的紅燈等待時間,他右側的副駕駛座窗前出現一名30多歲的男子,穿著一件白色T恤,"看上去不像是流浪漢,就是普通市民的樣子"。該男子摀住腹部,聲稱"胃痛",要求張軍搭載一程。

7分鐘後,該男子"完全沒有了胃疼的樣子",並主動提出,"我給你10塊錢"。張軍稱,他當時立刻表示,"我是私家車,你胃疼才載你的,不要你錢,就放你在前面"。

兩分鐘後,"長安福特"應男子要求,轉彎,停下。該男子試圖伸手拔出該車鑰匙,隨即與張軍扭成一團。車外,七八名身穿黃綠色制服的執法人員,開始從東西南北包抄上來。

此後的情形,當事人張軍顯然"不堪回首"。他被一名執法人員"揪住脖子",另外兩名執法人員則"反扣"他的手臂。他被押入一輛金盃麵包車,該車停在北松路1358號上海市中馬皮件有限公司的大院內。"長安福特"遭到扣押,那位男乘客則不知去向。

15日下午,大院傳達室的老師傅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證實,"這裡常有執法大隊的麵包車,還抓過幾個‘黑車司機'。"

之後,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認定張軍為"非法營運",並處以1萬元的行政罰款,交付罰款10天後可取回扣押車輛。而張軍對執法大隊提出質疑,那位身著白色T恤的男子是"釣鉤",而他正是"被釣的魚"。

劉建強則拒絕透露事件中搭車者的信息。不過,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聲稱,執法部門的確存有執法過程的錄音,但"不便提供"。

江濤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之所以肯定自己是"釣魚案"受害者,有一個重要原因。今年6月21日,他被"當場抓獲"後,曾在同一個地方,重遇一男一女兩位乘客。當時,他們正對著一輛桑塔納要求"搭載"。江濤隨即上前交涉,並且兩位"乘客"身上有錄音設備。

郝勁松律師表示,根據以往經驗判斷,"釣鉤"往往有兩個特徵:一是引司機到埋伏區,二是"試圖拔車鑰匙"。另外,"釣鉤"往往攜帶錄音設備,既然官方承認執法過程中的錄音存在,"那麼,上車的人無疑就是‘釣鉤'"。

執法大隊與"釣鉤"雙贏

在兩天暗訪中,一證件號為"滬,16337×"(為保護當事人,此處隱藏了末位數--記者注)的出租車司機引起了記者的注意。這位老司機一直在閔行區地帶做生意。他向記者證實,所謂"釣鉤"是行業內"公開的秘密"。

幾年來,上海市閔行區、寶山區等市郊的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一直存在著這樣一種執法方式。他們往往通過"埋伏"作戰,"當場抓獲"正在進行"非法營運"的私家車,並處以1萬至2萬元的行政罰款。他們在工商銀行或建設銀行擁有收取行政罰款的專用賬號。

"這很正常,真的黑車嘛,很難抓的。那麼就找個‘釣鉤'來,釣你上鉤,讓你做黑車,罰罰款嘍。"老司機對此習以為常。他告訴記者,整個上海市至少有上千個"釣鉤"。

這位老司機告訴記者,每次執法活動開始前,執法大隊都會先確定抓黑車的"地帶",然後帶著"釣鉤"前去踩點,一般一個區至少設置五六個點,一個點要抓至少5輛車。

另一位"釣魚案"的當事人陳瑞勤肯定了這一說法,他是上海市愛慕園林綠化公司的職員。兩年中,這個小個子男人已兩次將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告上法庭。

2008年一個炎熱的夏天,他駕駛公司麵包車經過閔行區一片寬闊地帶。一個20多歲的年輕男子以"熱暈了"為名,要求"順路載上一程"。5分鐘後,這個男子拔出他的車鑰匙。同時,陳瑞勤被幾個身穿便衣的男子"當場抓獲"。

"當時,我根本沒看出來他們是執法大隊的,我要他們出示證件。"陳瑞勤對記者說。而這一要求,使他遭致了這夥人的毒打,他們自稱是"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

而令他震驚的是,他在執法大隊的辦公室裡,遇到了一夥社會閑雜人員。為首的是30多歲的男子,個子在1米8左右,"穿著很乾淨,也不說髒話"。他還帶了七八個小弟,這些小弟將陳瑞勤再次暴打了一頓。事後,陳瑞勤得知,這個30多歲的男子便是和執法大隊來往密切的"釣頭",他手下至少有幾十個"釣鉤"。

陳瑞勤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在兩年的密訪中發現,"釣頭"和執法大隊的關係非常密切。僅在閔行區,就至少有3個"釣頭",手下有100多個"釣鉤"。"釣頭"和"釣鉤"往往是一個村子出來的老鄉,一呼百應。

而更讓人震驚的是,在閔行區,"釣鉤"每"釣"到一位私家車司機,便可獲得300元人民幣, "釣頭"則提取200元。寶山區給"釣鉤"開出的價格也是200元,南匯區250元,奉賢區則是600元。"釣鉤"用這些錢準備錄音筆等工具。一個成熟的 "釣鉤",月收入少則兩三千元,多則五六千元。而"釣頭"每個月能淨賺1萬至2萬元,一年可達十幾萬元。甚至有的"釣頭"開的是尼桑,"在上海早就買了房"。

同時,另一份文件引起了公眾的注意。在《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2007-2008年度創建文明單位工作總結》中提到,在兩年時間裏,該大隊"查處非法營運車輛5000多輛","罰沒款達到5000多萬元","超額完成市總隊和區建管局下達的預定指標任務"。

據知情人士透露,這便是上海各大交通執法大隊與"釣頭"之間的"雙贏"狀態,正是"先取證後查處"的具體內容。

採訪中,中國青年報記者試圖聯繫一名江姓"釣頭",但他的手機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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