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勞教的退伍軍人代表金有發的妻子突然死亡

內蒙古通遼市被勞教的退伍志願兵維權代表金有發的妻子張紅燕,於今天(2009年10月14日)突然死亡。

據甘肅退伍軍人張羽今天中午告訴民生觀察,他中午11:51接到通遼市一警察的電話。該警察說他們在張紅燕手機中發現了他的電話,以為他是張紅燕親屬。警察說張紅燕已於今天去世了。張羽向我們表示,他此前在網上和金有發、張紅燕有很多流。張羽說:"10月12日晚上19:36分,張紅燕告訴我她在醫院住院打點滴"。

獲悉上述消息後,民生觀察立即聯繫上了曾經採訪過的通遼市退伍志願兵林先生,林先生表示,他和通遼市的其它戰友已獲悉了上述消息,戰友們正在往通遼市區趕。林先生說,他們是從金有發的三哥那兒得到上述消息的。

金有發是內蒙古退伍志願兵的維權代表,他曾在網上呼籲成立"全國老兵互助聯誼會"。2009年8月26日,金有發因此被勞教一年。丈夫被勞教後,張紅燕一直要求釋放其丈夫回家照料她,她有心臟病,近期她心臟病數次復發,但遭到拒絕。通遼市退伍志願兵林先生說,金有發被勞教後,張紅燕也參加了當地誌願兵的活動,經常被人跟蹤監視。

2009-10-14
附民生觀察2009年10月6日的報導:

被勞教的退伍軍人金有發及其家人亟待關注

金有發、男、漢族、45歲、內蒙古通遼市人,原武警內蒙古森警總隊志願兵是我們中國百萬上訪維權軍人當中的一員、中共黨員、82年入伍、96年退役、2005年失業。

金有發因為失業以後不能過正常的黨、團組織生活,而提出要和有同樣情況的其它戰友去北京向黨組織交納黨費這一履行黨員義務的行為,和金有發因為失業以後家庭生活經濟拮据處境窘迫的情況下曾經多次向市、自治區黨委、政府以及國務院、中央軍委相關部門要求敦促通遼市地方政府認真落實職業軍人優撫安置政策而沒有結果,就給他帶來了牢獄之災!!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我們嚴重質疑通遼市公安局你們將退役軍人中共黨員金有發關進勞教所究竟意欲是要羞辱誰??

我們認為金有發去北京交納黨費和向各級政府主管機關反映要求落實職業軍人優撫安置政策的行為和論述,都完全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相關條文規定的,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是黨章規定每個黨員必須具備的條件,黨員享有下列權利:黨員有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那麼金有發在自己的空間裡發表了幾篇私人日記,真實地記錄了自己參軍、退役、維權的全過程文章,就被通遼市公安局曲解為具有煽動性質的文章真乃天下奇聞,一付政治流氓、法盲嘴臉暴露無遺,按照他們的反動邏輯金有發如果不要求過組織生活不去北京交納黨費那就是"優秀黨員",如果金有發對於通遼市政府侵犯退役軍人合法權益的問題完全保持沉默甚至默許或完全無條件接受,對他們違反憲法貪髒瀆職的行為不向上級黨組織、黨中央、國務院軍委反映,縱容官場貪腐現象日益盛行他就會成為模範公民,真是荒謬絕倫!

更為匪夷所思的是通遼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認定以上行為依據《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第一條(1)款及《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第(四)項之規定,決定對金有發勞動教養壹年的處罰決定;請看《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第一條第一款規定:不務正業,有流氓行為或者有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盜竊、詐騙等行為,違反治安管理,屢教不改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第(四)項規4)(四)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煽動鬧事等擾亂社會治安。不夠刑事處分的;這樣的處罰依據與我們的維權軍人金有發的正當合法維權行為純屬風馬牛不相及的概念,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金有發同志於2009年8月26日被通遼市公安局用一莫須有的罪名處以一年勞動教養而被拘押,現在金有發年過八旬的父母得知兒子被無辜拘押勞教的消息以後焦慮萬分、神情恍惚,處於精神完全崩潰的邊緣,健康更是每況愈下,不能排除出現難以想像的嚴重後果。金有發目前被錯誤和非法地限制人身自由於市勞動教養所內,突遭無妄之災打擊的他頓感天黑地暗,日月無光萬念具恢,身心疲憊已經到了迷茫混沌之狀態。在嚴酷的政治、經濟的雙重打擊下,金嫂倍感心力憔悴,致使她心臟病頻頻復發且呈現出日趨嚴重的跡象。近日金嫂在去通遼市府上訪期間因為悲憤交加曾經多次當場暈倒在地,是市政府叫來120急救車從市政府送往市腫瘤醫院搶救至今尚未脫離危險期......

失業以後的金有發同時也隨之失去了維持生計的唯一經濟來源,家庭生活陷入異常困難的窘迫境地,金有發本人患有腦血栓、乙肝、靜脈炎等難治之症多年,身體健康狀況極差,無勞動能力,無任何經濟收入,家中尚有需要贍養的80多歲的老母親,90多歲的老父親,也是年邁多病,行動不便。金有髮妻子張紅燕也不幸於近年患心臟病並做了特大換瓣手術。一家四口艱難地相依為命,即使金有發自身的狀況無比艱難,但為人子、為人夫的他按照我中華民族的傳統道德觀念,贍養服侍白髮蒼蒼風燭殘年的父母和保護照顧弱不經風、重病纏身的嬌妻是他義不容辭的責任,父母妻子的特殊狀態。都非常需要親人金有發的貼身照顧。

張紅燕的聯繫電話:15004965000工商行牡丹靈通卡6222020609001581972。

2009-10

附通遼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金有發的勞動教養決定書

通勞管決字(2009)第179號

金有發,男,1964年12月24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152301196412241738,高中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通遼市科爾沁區,現暫住:通遼市科爾沁區辦事處。

2009年7月6日因煽動非法集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09年8月12日因煽動非法集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違法事實與證據:

科爾沁區公安局認定:金有發自2008年下半年開始組織我市退役志願兵以維護失業轉業志願兵合法權益為由多次到市委、市政府上訪,並組織戰友多次進京上訪。在其個人空間裡發表《關於進京向黨中央交納黨費的匯報 》等具有煽動性文章21篇。2009年2月1日,金有發不聽有關部門的勸阻,聚集百餘人進京到總政上訪。2009年8月9日、10日、11日、12日,金有發又在其空間裡上傳了《告全國失業老兵》、《換個思路將如何》、《關於我們失業老兵三險問題的幾點建議》、《通知》四篇文章,擬成立"全國老兵互助聯誼會",言語極具煽動性,在對其進行行政拘留後,8月21日,金有發又在其空間發布煽動性消息。

通遼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認定:金有發自2008年下半年開始組織我市退役志願兵以維護失業轉業志願兵合法權益為由多次到市委、市政府上訪,並組織戰友多次進京上訪。在其個人空間裡發表《關於進京向黨中央交納黨費的匯報》等具有煽動性文章21篇。2009年2月1日,金有發不聽有關部門的勸阻,聚集百餘人進京到總政上訪。2009年8月9日、10日、11日、12日,金有發又在其空間裡上傳了《告全國失業老兵》、《換個思路將如何》、《關於我們失業老兵三險問題的幾點建議》、《通知》四篇文章,擬成立"全國老兵互助聯誼會",言語極具煽動性,在對其進行行政拘留後,8月21日,金有發又在其空間發布煽動性消息。

以上事實有金有發本人供述、林偉證言、談話記錄、公安廳電話辦文單等證據證實。

依據《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第一條(1)款及《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第(四)項之規定,現決定對金有發勞動教養壹年。教養期限自2009年8月26日至2010年8月25日止。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通遼市人民政府或者內蒙古自治區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的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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