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因參與新疆騷亂被判處死刑(圖)

六名被告被判處死刑

中國官方的新華社報導,中國新疆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一(10月12日)以故意殺人等罪名判處六名被控參與新疆騷亂的被告死刑。

今年7月5日發生在新疆烏魯木齊的騷亂導致197人死亡,大約1700人受傷,被認為是中共建政數十年來中國最嚴重的種族暴力事件。

星期一被判處死刑的六名被告是,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艾尼·玉蘇甫、阿卜杜拉·麥提托合提、阿迪力·肉孜、努爾艾力·吾休爾、阿力木·麥提玉蘇普。法庭形容他們的罪行"極其嚴重"。

法庭同時判處被告人塔衣熱江·阿布力米提終身監禁,並且聲稱他有"重大立功表現"。

一般認為,今年6月25日夜至26日晨在廣東韶關一家玩具廠的漢族和維族員工之間發生的毆鬥事件是烏魯木齊騷亂的導火索。

上個星期六(10月10日),韶關法院在新疆騷亂案件宣判之前兩天對韶關毆鬥案件作出判決,判處漢族工人肖建華死刑,許其琪終身監禁,同時判處包括三名維族工人在內的九名被告五年到八年不等的刑期。

在瑞典的世界維吾爾人大會發言人迪裡夏提譴責了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一作出的裁決,形容審判完全是根據中國的政治需要,是"濫用司法","踐踏司法"。

他還說,案件辯護律師服務於政治,不敢為維吾爾人辯護。

迪裡夏提說,審判不會緩解當地緊張局勢,而只能是加劇緊張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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