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發新疆騷亂案 兩漢人判死刑及終身監禁

間接引發新疆七月騷亂的廣東省韶關工廠打鬥案,案中兩名被指聚眾鬥毆而造成一死九傷的兩名漢人,被韶關市法院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其餘六名漢人和維吾爾族人亦被判入獄五至八年不等。

根據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辭,本年6月25日晚,旭日國際有限公司一名實習女生由工廠返回宿舍時,被一名新疆疏附縣男員工追逐,引發疏附縣員工與其它員工爭執和鬥毆。被告人肖建華聞訊後,煽動車間和宿舍樓內圍觀的其它員工前去毆打疏附縣員工。

當參與鬥毆的疏附縣員工離開鬥毆現場後,被告人肖建華、許其亮和其它人不肯罷休,分別持鐵管等工具馭打多名原先沒有參與鬥毆的疏附縣員工,造成一死九傷,兩名被告還阻止醫護人員救治傷員。法院認為這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

至於案中其餘三人,包括蔣景、廖譜生、瀋文慶等屬從犯,分別判處八年和七年徒刑。

另外,涉及第一次群毆的數十名漢族和維吾爾族人中,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各人均構成聚眾鬥毆罪,當中,三名漢族被告判處入獄六或七年,三名維族人則被判處入獄五或六年。

旭日案件發生後,廣東省官員只是把維族員工轉至其它地方,不久,有網民在網際網路上指責當局偏幫漢人,呼籲維族人「幹點大事」,其後便發生七月五日的維族示威,到七月七日,漢人不滿當局沒有保護他們而上街遊行示威,引發多次騷亂。事件共造成197人死亡、1700多人受傷。

中國政府一直指責是"境外民族分裂主義勢力"幕後策劃了"7•5"騷亂與後來的針刺攻擊。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上月分別以謀殺、縱火和搶劫等罪名對21名嫌疑人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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