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激動人心的承諾--中共在野時期言論

中國共產黨在野時期言論精選

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與誣蔑。共產黨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但幷不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 ---《劉少奇選集》上卷第172-177頁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因為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解放日報》1941年10月28日

­關於人口素質不夠的問題,共產黨說過,不應因人民素質不高而拒絕民主,應用民主政治教育人民. 解放區的直選,是用各種豆子代表候選人,在候選人背後的碗裡面投豆子的,所有一切都公開在露天舉行.現在的素質,比那時候好很多吧.他們以為中國實現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後的事,他們希望中國人民知識與教育程度提高到歐美資產階級民主國家那樣,再來實現民主政治...正是在民主制度之下更容易教育和訓練民眾。   ---《新華日報》1939年2月25日

要徹底地、充分地、有效地實行普選制,使人民能在實際上,享有"普通"、"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則必須如中山先生所說,在選舉以前,"保障各地方團體及人民有選舉之自由,有提出議案及宣傳、討論之自由。 "也就是"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的完全自由權。"否則,所謂選舉權,仍不過是紙上的權利罷了。 ---《新華日報》1944年2月2日

愚民政策雖然造成了沙漠,卻絕難征服民心。 ---《解放日報》1942年4月23日

可見民主和言論自由,實在是分不開的。我們應當把民主國先進的好例,作為我們實現民主的榜樣。---《新華日報》1944年4月19日

像林肯總統和羅斯福總統那樣的民主的政治生活中產生的領袖,是雖在戰時也一點不害怕民主制度的巡行的。他們害怕民主的批評和指責,他們不害怕人民公意的渲泄,他們也不害怕足以影響他們的地位的全民的選舉。他們不僅不害怕這些民.主制度,而且他們堅決地維護支持這些民主制度。因此他們才被人民選中了是大家所需要的人。 ---《新華日報》1944年11月15日

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毛澤東答中外記者團) ---《解放日報》1944年6月13日

由於各個國家的歷史發展、社會狀況等具體條件的不同,他們各自所實行的民主政治,可能在形式和內容上,都存在著多少差異。但無論如何,它們之間有一個基本點是相同的,那就是政權為人民所握有,為人民所運用,而且為著人民的幸福和利益而服務。這樣的政權必然尊重和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使失掉自由權利的人民重新獲得自由權利;沒有失掉自.由權利的充分享有自.由權利;特別是言論、出版、機會、結社,這些作為實行民主政治的基本條件的人民的最低限度的自由權利,是必須切實而充分地加以保障的。---《新華日報》1943年9月15日社論

二十年來,尤其是最近幾年,我們天天見的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政府所頒布的法令,其是否為人民著想,姑置不論。最使人憤慨的是連這樣的法,政府幷未遵守。政府天天要人民守法,而政府自己卻天天違法。這樣的作風,和民主二字相距十萬八千里!所以民主云云者是真是假,我們卑之無甚高論,第一步先看政府所發的那些空頭民主支票究竟兌現了百分之幾?如果已經寫在白紙上的黑字尚不能兌現,還有什麼話可說?所以在政治協商會議開會以前,我們先要請把那些諾言來兌現,從這一點起碼應做的小事上,望政府示人民以大信. ---《新華日報》1946年2月1日

中國人民為爭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貨,不是代用品。把一黨專政化一下妝,當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雖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願望相去十萬八千里。中國的人民都在睜著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來欺騙我們啊! ---《新華日報》1945年1月28日

他們以為中國實現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後的事,他們希望中國人民知識與教育程度提高到歐美資產階級民主國家那樣,再來實現民主政治...正是在民主制度之下更容易教育和訓練民眾。---《新華日報》1939年2月25日

限制自由、鎮壓人民,完全是日德意法西斯的一脈真傳,無論如何貼金繪彩,也沒法讓吃過自由果實的人士,嘗出一點民主的甜味的。 ---《新華日報》1944年3月5日

他們說這一套都是外國人的東西,決不適用於中國...原來,科學為求真理,而真理是不分國界的...現在固然再也沒有頑固派用國情特殊,來反對科學--自然科學的真理了。只有在社會現象上,頑固派還在用八十年前頑固派用過的方法來反對真理...民主制度比不民主制度更好,這和機器工業比手工業生產更好一樣,在外國如此,在中國也如此。而且也只能有在某國發展起來的民主,卻沒有只適用於某國的民主。有人說:中國雖然要民主,但中國的民主有點特別,是不給人民以自由的。這種說法的荒謬,也和說太陽曆只適用外國、中國人只能用陰曆一樣。 ---《新華日報》1944年5月17日

中國要實行民主政治,必須"取資歐美",但又要避免歐美民主政治的一些流弊,更駕而上之,這正是中山先生的偉大識見。 ----《新華日報》1942年11月12日  

這些一切,只有證明全國人民及各民主黨派對實施綱領的意見,首先是對人民自由的主張,是切實的,迫切需要實現的,萬萬"撤銷"不得的。 ----《新華日報》1946年1月18日

­ 這說明英美在戰時也還是尊重人民的言論出版等民主自由的。英美兩大民主國家採取這些重大措置,正說明英美兩國是尊重和重視共產黨及其它黨派,和他們所代表的意見和力量的...同時,(他們)也有一些批評。他的批評對不對,是另外一回事。這種民主團結的精神,是值得讚揚和提倡效法的...全國各黨派能夠融洽的為共同目標奮鬥到底,這是英美的民主精神,也是我國亟應提倡和效法的。---《新華日報》1942年8月29日

這正如前天座談會主席左舜生先生說的:"我們不去敦促,自由這一客人是永遠不會進我們的門的"! ---《新華日報》1944年5月16日

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先決條件有三個: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開放黨禁;三是實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權利很多,但目前全國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會結社的自由,是言論出版的自由。 ----《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

­"現在是非變不可了!""但如何變呢?""我們只要看看人家。換句話說我們一切要民主。我們一切制度、政策以及其它種種,都要向著能配合世界轉變上去改造。 ---《新華日報》1945年4月8日

曾經有一種看法,以為民主可以等人家給與。以為天下有好心人把民主給人民,於是就有了等待這種"民主",正如等待二百萬元的頭獎一樣。但是中外古今的歷史都證明了,民主是從人民的爭取和鬥爭中得到的成果,決不是一種可以幸得的禮物。 ---《新華日報》1945年7月3日

必須真正做到民主動員,必須有民主政府持行幷保障一切民主的措施,這真理還不簡單明瞭嗎?----《新華日報》1945年1月18日

英國人民把言論、集會、身體等自由作為民主政治的基礎而加以無比重視,從美國方面也同樣表現出來。上引赫爾國務卿自稱一生為這目標奮鬥力爭的正是這個東西。"平等"與"自由"為什麼被民主國家這樣重視,重視到認為沒有這就無從談民主政治呢?這是很簡單的。國父孫中山先生曾經說:"提倡人民權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和家天下的道理是相反的;天下為公,人人的權利都是很平的;到了家天下,人人的權利便有不平,......所以對外族打不平,便要提倡民族主義。對於國內打不平,便要提倡民權主義"。英美民主政治所重視的平等,正是這一含義...假如至今英美仍不准人民有平等的權利,那末怎樣能夠談得到民主、怎樣能夠實現民治呢?說到"自由"也是一樣,如果連人民言論、集會、身體的自由都 不允許,則民治從何談起?... 英國沒有成文憲法,但是英國人民有平等有自由,所以雖沒有憲法也是民主國家。由此看來,民主政治的主要標誌是人民有自由平等的權利...民主的潮流正在洶湧,現在是民權的時代,人民應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和身體的自由是真理,實現民主政治是真理,真理是要勝利的,所以高舉民主的大旗奮鬥著的世界和中國? ---《新華日報》1944年3月30日

年青的民主的美國,曾經產生過華盛頓、傑弗遜、林肯、威爾遜,也產生過在這一次世界大戰中領導反法西斯戰爭的民主領袖羅斯福。這些偉大的公民們有一個傳統的特點,就是民主,就是為多數的人民爭取自由和民主。美國現在是反法西斯戰爭中聯合國四大主要國之一,擔負了徹底消滅法西斯、消滅侵略、建立世界永久和平安全的重大責任,從美國的革命歷史,從美國人民愛好民主自由的傳統精神,從美國人民的真正利益,我們深信美國將繼續羅斯福的民主政策,不會忽視世界各處,尤其是中國人民的聲音,人民的要求。---《新華日報》1945年7月4日

民主頌--獻給美國的獨立紀念日:從年幼的時候起,我們就覺得美國是個特別可親的國家。我們相信,這該不單因為她沒有強佔過中國的土地,她也沒對中國發動過侵略性的戰爭;更基本地說,中國人對美國的好感,是發源於從美國國民性中發散出來的民主的風度,博大的心懷...但是,在這一切之前,之上,美國在民主政治上對落後的中國做了一個示範的先驅,教育了中國人學習華盛頓、學習林肯,學習傑弗遜,使我們懂得了 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的中國需要大膽、公正、誠實。---《新華日報》1943年7月4日

傑斐遜的民主精神孕育了兩個世紀以來的美國民主政治,傑斐遜的民主精神也推進和教育 了整個人類的歷史行進。 ---《新華日報》1945年4月13日

一個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新聞:據說美國在馬紹爾戰場協助土人實行民主,讓他們自己選舉行政官。這是很平凡的事:從民主的美國來說,正應當如此。這也是不平凡的事:從不民主或尚未民主的國家來 看,覺得新奇、覺得刺耳、覺得不平凡。 ---《新華日報》1944年10月3日

我們尊重幷且願意接受美國朋友善意的批評和建議,正如我們對孤立主義提出批評,應受到尊重一樣,這也是從彼此激勵互求進步以加強兩國人民的合作出發的。我們絲毫也不心存疑懼,認為美國朋友的批評是對中國內政的干涉。 ---《新華日報》1944年3月15日

如何使青年的思想和行動能有正當的發展...可分兩種,一種是主張思想統制。這就是說,把一定範圍以內的思想,灌輸給青年,對於這種思想是沒有懷疑和選擇的餘地的。...另一種主張是思想自由。... 只有自覺和自願,才能產生心悅誠服的信仰,和驚天動地的創造活動。一般民眾都是如此,青年尤其是這樣。如果走相反的道路,則結果都是十分可悲的。有許多事實說明在強迫注入的訓練之下,青年感到很大的痛苦...這種辦法是必須改正的。我們主張思想應當是自由的。---《新華日報》1941年6月2日

統制思想,以求安於一尊;箝制言論,以使莫敢予毒,這是中國過去專制時代的愚民政策,這是歐洲中古黑暗時代的現象,這是法西斯主義的辦法,這是促使文化的倒退,決不適於今日民主的世界,尤不適於必須力求進步的中國...言論出版的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件,沒有言論出版的自由便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不民主便不能團結統一,不能爭取勝利,不能建國,也不能在戰後的世界中享受永久和平的幸福...新聞自由,是民主的標幟;沒有新聞自由,便沒有真正的民主。反之,民主自由是新聞自由的基礎,沒有政治的民主而要得到 真正的新聞自由,決不可 能。  ---《新華日報》1945年3月31日

作統治者的喉舌,看起來像自由了,但那自由也只限於豪奴、惡僕應得的"自由",超出範 圍就是不行的。也就是說你盡可以有吆喝奴隸--人民大眾的自由,但對主子則必需奉命唯謹的,畢恭畢敬,半點也 不敢自由。 ---《新華日報》1946年9月1日

要真正做到出版自由,必須徹底廢除現行檢查辦法. ---《新華日報》1945年6月26日

為了國家利益和革命事業,我們應該貢獻出自己的一切。但這必須事先解決兩個問題,第一,我們那樣犧牲自己是真正為了國家和革命麼?第二,我們所有的一切是些什麼?...一面說青年"根本不能談民主 ",一面是叫青年 "必須犧牲個人的自由",這就是在我們這個國度裡對青年所施行的"標準"的"民主自由"的教育...那 不過是為著要裝裝門面而 已。 ---《新華日報》1945年4月15日

"五四"運動以來三十年的中國史,就是學生愛國運動與人民自主運動密切結合的歷史,就是學生運動充作人民運動的先鋒和輔助軍的歷史。在一代的時間內,中國學生用自己的血、淚和汗寫下了中國民族民主運動史上光輝的史頁,也是世界革命史上特出的史頁。事實證明:中國學生將一本過去傳統的愛國精神,繼續為自己祖國的獨立自主和民主自由而努力,也就是為世界和平而努力。---《新華日報》1946年11月17日

反動者企圖以"共黨煽動",輕輕把"一二?一"慘案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但是七日的新民報說:"學生罷課反對內戰,當地軍警出動鎮壓......,在這情形中誰是誰非,幾乎不待判斷","看昆明學潮慘案,受害的卻是赤手空拳的學生,他們既無武器,更非軍隊,而竟受到武力的攻擊";" 這次慘案卻證明基本人權無保障......政府當局亟須反省"。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11日

這件慘案的事理至為清楚,責任也很分明:一般青年學生只不過激於愛國熱忱,憑了赤手空拳,起來要求民主反對內戰,究有何罪? 而國民黨反動派竟採取殘暴手段,慘加屠戮,幷在屠戮之後,為了"嫁禍 "起見,還不惜含血噴人,肆意誣蔑,居心惡毒以至於此,真是史無前例。但是人民是不會受欺騙的,人民是最公正的裁判者,國民黨反動派要想一手掩盡天下耳目,徒見其日益心勞力拙而已。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7日

中國青年在現階段中所從事的運動,應該是爭取民族獨立,經濟平等,和政治民主。為這 三大目標而奮鬥的人,在 歷史中就有他的地位。 ---《新華日報》1946年11月17日

而民主與不民主的尺度,主要地要看人民的人權、政權、財權及其它自由權利是不是得到切實的保障,不做到這點,根本就談不到民主...保證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資本家、農民、工人等)的人權、政權、財權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移之自由權...中國共產黨一向是忠實於它對人民的諾言的,一向是言行一致的,因此它的綱領中的每一條文與每一句語,都是兌現的。我們決不空談保障人權,而是要尊重人類 崇高的感 情與向上發展的願望. ---《解放日報》1941年5月26日

單說英美吧。英美是民主國家。這是人人公認的。英美人民有各種民主權利...為了國際的地位,必須從保障基本的民主權利開步走。恐懼是懦夫,疑慮是自私,反對便是倒行。我們再度呼籲:保障人民的基本民主權利。 ---《新華日報》社論1944年2月1日

本市消息內政部公開頒行一種限制人民遊行自由的法令,藉口是"恐稍有不慎,足以影響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寧"。據中央社訊,其要點如下:負責籌備遊行的人員,需於事前將姓名、年齡、職業、住址、遊行宗旨、集會地點、進行日期及時間經過路線等呈報當地"治安主管機關"。散發的印刷品和張貼的標語須事先送當地"治安主管機關"審查。上項法令,已由內政部發致全國各省市地方機關,本市市政府業已接到,且已分令警察局及各區公所"遵照辦理"。有了這個"法"的根據,今後各地當局更可以隨意於事先防止臨時禁止一切人民團體之遊行 。人民遊行已無自由可言了. ----《新華日報》1946年5月13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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