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說和戲文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或聽到在處決犯人時,朝廷的那些命官們的總會這樣說:"午時三刻,推出去斬了"!尤其是犯人被押送在法場,如果時辰不到"午時三刻",還得等,等時辰一到,才開刀問斬。
為什麼當時行刑總是選在"午時三刻"?其實這個還是有一定講究的。
這個得從我國古代的計時辦法說起。現時每晝夜為二十四小時,在古時則為十二個時辰。古時的時辰不以一二三四來算,而用子丑寅卯作標,又分別用鼠牛虎兔等動物作代,以為易記。
具體劃分如下: 子(鼠)時是十一到一點,以十二點為正點;醜(牛)時是一點到三點,以兩點為正點;寅(虎)時是三點到五點,以四點為正點;卯(兔)時是五點到七點,以六點為正點;辰(龍)時是七點到九點,以八點為正點;巳(蛇)時是九點到十一點,以十點為正點;午(馬)時是十一點到一點,以十二點為正點;未(羊)時是一點到三點,以兩點為正點;申(猴)時是三點到五點,以四點為正點;酉(雞)時是五點到七點,以六點為正點;戌(狗)時是七點到九點,以八點為正點;亥(豬)時是九點到十一點,以十點為正點。
古代除了用圭表、日晷計時外,還以漏刻計時。這種計時方法分一晝夜為一百刻(一刻相當於今天的14.4分鐘)。 "漏刻"中的"漏"指漏壺;"刻"指刻劍。漏刻是一種比日晷用途更大的計時器,它可以用來計時、守時,而且不受夜晚和天氣變化的限制。
最早的漏壺很簡單,就是一把帶提梁的壺,在壺的下邊留一小孔,箭稈上有刻度。看水退到哪一刻度就知道是什麼時間。經過不斷改進,漏刻的結構日臻完善。我國目前現存最完整的一件古代計時漏刻,是元代所造,現收藏於中國歷史博物館。這套漏刻由四個漏壺組成,安放在階梯式的坐架上,高2.64米。由上而下,最上層的漏壺叫做日壺,第二層的叫做月壺,第三層的叫做星壺,最下層的叫做受水壺。日、月、星壺的下部都有一個滴水龍頭,水依次沿龍頭下滴。在受水壺銅蓋中央,插著一把固定的銅尺,自上而下刻有子到亥時,共十二時辰。另外還有一個木質的浮箭,固定在浮舟上,緊靠銅尺,指向時辰刻度。
漏刻在中國古代計時中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直到近代西方鐘錶傳入並在中國推廣,才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那麼,"午時三刻"是現在的什麼時間呢?
古代兩個小時為一個時辰,子時是夜裡十一點到凌晨一點,那麼午時應該在中午的十一點到一點之間,午時三刻應該是在十一點44分左右。
午時三刻將近正午十二點,太陽正當空,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候。此時,正是大氣、地表、雲層等接收了太陽輻射,從而使周圍環境溫度大幅上升的時候。這在當時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中國古代一直認為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總是會來糾纏作出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等等和他被處死有關連的人員。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壓抑鬼魂不敢出現。這應該是習慣上"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在舊小說和戲文中才多出現"午時三刻"問斬的畫面和場景。
"午時三刻"問斬犯人還有另一層意思。在"午時三刻",人的精力最為蕭索,往往呈現昏昏欲睡的狀態,處於"伏枕"的邊緣,所以此刻處決犯人,犯人在被砍頭的瞬間,也許痛苦會減少很多。如此看來,選擇這樣的時間來處決犯人,也有一些體諒犯人的考慮,體現了古代嚴酷法治下的人道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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