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2600萬重建資金使用不規範

中國國家審計署對汶川地震76個重建項目進行審計後稱,發現2600萬元資金被不規範使用。

審計署星期一(9月14日)發布審計結果指出,雖然未發現任何重大違法行為,但涉及五個項目的2605.73萬元建設資金存在問題。

甘肅省隴南市成縣和康縣兩地的農村房屋重建項目進展緩慢,1601萬元相關資金滯留在銀行戶口未得到使用。

另外,隴南市武都區城關鎮將農村住房重建資金850萬元借給武都區發改委,用於該區2004年和2005年的扶貧搬遷試點工程。

另外兩個問題項目都在四川廣元市。其中劍門關景區將風景區重建資金150萬元撥付劍門關景區管委會,用於支付以前年度其他項目所欠的設計費。

另外,廣元市元壩區水務農機局在防洪工程項目資金中列支了4.73萬元的辦公設備款。

處理

審計報告說,目前隴南市的成縣和康縣政府已經將重建資金撥付給有需要的農民。隴南市武都區和廣元市元壩區則歸還了854.73萬元被違規使用的資金。

另外審計人員還認為76個受到審查的項目中有七個項目涉及計算不準確,抬高預算,將地震前項目和工程資金列入地震後重建等問題,涉及資金超過200萬元。

而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三個道路修復工程被重複列入當地投資計畫,多列資金1.84億元。

國家審計署對汶川地震災後重建資金的審計從1月份開始進行,涉及四川、甘肅和陝西三個受災省,4500名審計人員。

審計署稱截至5月底,3個省的近4000個項目接受了跟蹤審計。此次公布的是結果涉及其中76個投資較大的重建項目,總資金約340億元。

有關項目涉及農村住房、學校、道路、電力設施、水利設施和通訊設施等的重建,截至5月底已有14個項目完工,而總投資已經實現近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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