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邀請移民入籍
自2005年新法實行以來,入籍的外國移民數量無法讓德國政府滿意。以德國斯圖加特市為例,該市加入德國國籍的外國移民數量從2004年的1964人降至2008年的1378人。長期以來,德國面臨嚴重的出生率低下、人口逐漸老化等問題。2004年7月,德國通過移民法,2005年生效。這標誌著德國開放外來民族的融入,同時意味著德國承認自己是個移民國家。
德國的長期居留簽證,沒有時間限制,無需續簽。擁有此簽證就可以在任何時候到德國任何地點定居,並可以自由出入歐盟,無須其它簽證。取得長期居留簽證滿3年後,申請人可以申請加入德國國籍,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申請人全家還可以享受失業救濟等福利。
但2004年的政策並未讓德國政府滿意。為此,斯圖加特市政府外國人管理局從今年4月起,給生活在斯圖加特已滿8年的20-40歲外籍移民發信,希望他們考慮加入德國國籍。
儘管斯圖加特外國人管理局稱,採取此措施後,申請入籍和索取相關信息的人數都有增加,但依靠這種方式增加入籍移民的人數,顯然並非德國政府制定移民法所希望看到的結果。
德國有大量土耳其移民,但比例只有1%左右,遠低於伊朗、伊拉克或斯里蘭卡移民。對此,當地土耳其移民社團認為主要原因在德國的入籍考試制度。他們覺得這項考試是一種"情感上的障礙",考試讓他們覺得自己還是外人。
投資移民優惠眾多
依據之前法案,申請人所持的簽證,通常情況下第一次給1年,第二次和第三次延續簽證時給2年,累計5年後申請人才可獲得德國的永久居留權(綠卡)。
德國政府為刺激經濟、引進外資而開放了投資移民政策,如果投資德國並能給這個國家帶來益處,公司運行3年後德國政府就會頒發綠卡。取得綠卡3年後可以申請加入德國國籍,也可以選擇繼續保留原來國籍。持有德國綠卡者還可以赴歐盟其他國家從事合法職業。獲得德國永久居留身份後,辦理美國、加拿大、英國以及東歐國家的簽證就很容易,有利於開拓歐美市場。
現行的投資移民政策要求投資人在德國成立一家公司,最少註冊資金是2.5萬歐元(約合25萬元人民幣)。新公司可以是一家獨立的公司,也可以是中國公司的子公司。
在德國設立公司獲得批准成立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可以獲得德國的居留簽證,持此居留簽證的申請人及其家庭,可以納入德國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計畫。
在德國註冊新公司和辦理投資移民,與美國,紐西蘭,澳大利亞等國家的政策相比,註冊資金少,審批速度快,沒有嚴格的語言要求。雖然公司在德國設立,但申請人可以以生意的理由不在德國居住,只要公司運作良好就可以。
德國各地政府有很多優惠措施扶持新企業。在德國註冊新公司,可以享受政府辦公租金補貼、員工工資補貼、高技術出口補貼、投資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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