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艷照門」女子將大其17歲的丈夫告了

顧小姐的這段婚姻實在是有點「糾結」:見面第一天,就被迫發生了關係;註冊結婚當天才知道丈夫要比自己大17歲;結婚九年,發現丈夫和某明星一樣,喜歡與很多「好妹妹」拍「艷照」。

上週五,杭州江干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原告顧小姐因無法忍受其丈夫的不檢行為,將其告上法庭。令人吃驚的是顧還把其丈夫不檢行為的照片和視頻提交給法庭,該法庭首次在審案時遭遇「艷照門」事件。

1993年,17歲的顧小姐在一次雜誌社交友活動中,與王先生成為了筆友。3年時間的鴻雁傳書之後,1996年顧去了王所在的城市。沒想到,王第一時間拿走了她的身份證,還強迫和她發生了關係。

這個時候,王才坦白自己結過婚,不過離了,有一個7歲大的孩子。

想到木已成舟,顧認命了。2000年1月,顧和王註冊結婚。註冊當天,顧發現,王居然還隱瞞了真實年齡,王要比自己足足大了17歲!

認命的顧婚後生活平淡,可王卻仍然不安分。藉助網路徵婚,王在外面發展了幾十名女性網友,並長期與她們保持關係。其間被一名女網友識破身份,該網友去網站舉報了王已婚的事實,王的ID號被國內某徵婚網站查封了。

顧不是沒有懷疑過丈夫,但是一直沒有證據。2009年的一天,在整理王的手提電腦時,顧無意中發現了丈夫與數名陌生女子的親密照片及視頻。

憑藉這些「艷照」,顧將王告上了法庭。

庭審過程中,被告王先生缺席,顧表示會再次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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