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被曝24年前與喻可欣曾簽下結婚證書(圖)

據香港媒體報導,劉德華和喻可欣24年前也在臺北簽下結婚證書,並蓋了手印,華仔還曾提議兩人到賭城結婚,交往期間有約半年的生活宛如夫妻。

喻可欣(左)與劉德華熱戀時,華仔曾寫下"老公老婆"等親密情書與畫下夫妻公仔。網易娛樂30月8日訊據香港媒體報導,劉德華和喻可欣24年前也在臺北簽下結婚證書,並蓋了手印,華仔還曾提議兩人到賭城結婚,交往期間有約半年的生活宛如夫妻,昨日(8月29日)喻媽媽在臺北證實此事。

她說: "證書鎖在保險箱裡,是可欣痴情的永恆紀念。"昨日喻可欣不願對華仔結婚一事發表看法。

在喻可欣的"情海星空-我與劉德華"一書中,有不少華仔寫給她的信和短箋,華仔全數以老婆,妻子稱呼她,還畫了夫妻公仔,甜甜蜜蜜。 1985年12月31日,兩人在喻媽媽見證下簽下一隻結婚證書,上頭明白寫著兩人生辰和籍貫,還慎重的蓋手印,喻媽媽說: "這張結婚證書只是一個承諾,華仔要讓鼕鼕(喻可欣小名)安心,證明兩人真心相愛,這麼多年來我們只是保留著,沒有要幹嘛,就像華仔送給她的絨毛娃娃一 樣,都發黃舊了,但還是珍藏著。 "

而喻可欣在書中寫道: "他一下說要到美國賭城結婚,一下說要到香港鄉下,我六神無主,不知道怎麼辦?"兩人吵架時,劉德華卻又說: "結婚什麼的都是騙你,我只想留你在身邊。 "

根據臺灣法例,要有兩個見證人才有法律效用,所以他們的婚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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