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宣傳部的「創新」

【看中國記者張頌宇綜合報導】雲南省宣傳部又有創新。日前雲南省陸良縣發生一起在建煤礦因施工與當地村民引發糾紛,百餘群眾與維持秩序民警發生衝突。28日,中共雲南省委宣傳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新聞媒體在報導類似突發公共事件時,禁用"刁民""惡勢力"等稱謂,不得隨意給群眾貼"不明真相""別有用心""一小撮"等標籤。

創新:快報事實、慎報原因

雲南省宣的這份通知要求,發生公共突發事件,新聞媒體要快報事實,慎報原因,不能在有關權威調查結論尚未作出的情況下就隨意給事件和群眾定性,要盡量避免使用定性式語,禁用、慎用"刁民""惡勢力""不明真相""別有用心""一小撮"等容易激化矛盾、群眾反感的用語。

通知還提到:"各種公共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雖然誘因複雜,但矛盾的焦點絕大多數都集中在黨委、政府和群眾的關係上,往往與黨委政府決策不當、工作不力、作風不實等問題有關。"罕見地承認,"實踐證明,人民內部矛盾中大多數群眾的共同訴求都有合理的地方,絕大多數群眾是講道理的。各級黨委政府一定要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能一味指責群眾,甚至給上訪群眾亂扣帽子。"對於沒有充分事實依據就給群眾亂扣帽子、亂貼標籤的行為,即使是一些地方和部門提供的新聞稿或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的說法,新聞媒體也應該拒絕報導。

雲南省委宣傳部稱,發現了新聞報導中這些刺眼用語,因此下發緊急通知,提請有關媒體予以糾正。

該措施是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推動的,伍皓是記者出身,原任新華社雲南分社的副總編輯。出任雲南省宣傳部副部長後,屢有創新,頗受國內媒體圈矚目。

宣傳部副部長伍皓匿名 網民身份發表新聞事件看法

任雲南省宣傳部副部長的伍皓,創新之舉還不只這些,從7月7日起,伍皓就以網民身份"求真的力量"在貓眼論壇上連續發貼,就"昆明小學生賣淫案"和網友溝通。

但是伍皓任職的雲南省,雲南媒體對"昆明小學生賣淫案"全部禁聲,連「快報事實」都做不到,並處罰最先報導該案的兩家報社總編、編輯和記者。另一方面指責鳳凰衛視、南方人物週刊等媒體和記者報導的瑕疵。

伍皓在網民與禁聲媒體的長官角色中轉換身份,這種"官方立場,民間姿態"著實難為。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身份在網路上浮出水面,讓人相信當局在網路潛水、匿名的當事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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