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書記酒後駕車自稱「工作需要」
根據大陸媒體的報導,廣州番禺區欖核鎮紀委書記梁惠明20日晚間醉酒駕駛,但卻稱自己喝酒是「工作需要」。20 日晚8點左右,執勤交警在對一輛車牌號為「粵AXA699」的小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渾身散發出酒氣,馬上要求其接受酒精測試。這名中年男子承認晚飯時曾喝過酒,但卻不肯驗明究竟成份。而在民警對其進行勸誡時,該男子竟稱自己喝酒駕車是「無辜」的,是因為「工作需要 」,並稱自己是「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當被告知必須接受酒精測試時,梁馬上變臉,開始不停地打電話求助。該男子口頭上說會配合交警工作,但面對酒精測試儀,數次檢測都沒有成功。現場交警於是將其帶到醫院抽血檢測。 經檢查,梁屬於醉酒駕駛。
專家指出,有一些人抱著僥倖的心理,或覺得自己「有本事」,「能擺平」而屢屢違規。 這位專家表示,梁某被確認酒後駕駛後,仍能不斷打電話「求救」,說明現階段對酒駕嫌疑人約束還不夠。
一位交警表示,每次查酒後駕駛都會出現找人求情的情況,執勤交警因此會被要求關閉手機,也不許接聽對方遞過來的電話。涉嫌酒後駕駛還不至於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就出現了酒駕人不斷打電話找人「求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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