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庭既然公開審訊,為何不允許證人及相關人員旁聽,法庭對譚作人的涉嫌煽動顛覆國家罪究竟指的是什麼 ?在法理上是否成立?本臺在八月十二日審訊結束之後,採訪了譚作人的律師浦志強先生,他首先向我們簡單介紹了法庭審理的經過。
他說:審訊過程不到兩個半小時,法庭的旁聽席位除了譚作人的夫人和女兒之外都被素不相識的人坐滿了。同案件有關的人員和關注譚作人案的人士都沒有被准許進入法庭。就連我的幾名助手都被阻攔在外面。
問:法庭不是公開審理嗎?為什麼不准相關人士旁聽呢?
答:這已經成為假公開審理的慣例了。在所有的地方都是同一個方式。法庭通過控制旁聽證的發放使得真正關心案件的人無法旁聽。
問:法庭對他的指控罪名是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法庭有沒有具體說明內容指的是什麼?
答:法庭上工作人員用四組證據來證明他這個罪名:
第一是譚作人撰寫有關六四的回憶錄;第二是譚作人同王丹通過電子郵件聯繫;第三是譚作人提倡六四全球獻血活動;第四是汶川大地震之後譚作人接受境外敵對媒體採訪。發表大量言論詆毀政府形象。
檢察官並沒有將上述證據同煽動顛覆國家罪相掛鉤,而且法庭所有的證據都來自譚作人本人的電腦,這從證據學上來說是有問題的。所以,從法理上來說這個案件是不能構成的。
問:您對譚作人案件有什麼感受?
答: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場政治審判,決定他的因素是政治因素。從庭審表現來說,控方所有與案件沒有關係的證據都有可能被接受,而辯護方所有與案件有直接關係的證據都完全不被接受。這種情況是十分少見的。還有,事實上,譚作人有關六四方面的工作和言論比作為律師的我個人所作的要少得多。而在公民調查方面,無論是人力和財力上的投入,譚作人比艾未未都多不了多少。而且自從譚作人被捕之後,艾未未手中調查成果非常可觀,他現在已經有五千多人的名單,他每天都定期公布。所以,實際上,在譚作人案件中,律師和證人可能比被告人的罪行要深重。這就形成了這麼一個弔詭和滑稽的案件。
我認為這是成都本地的官員為了掩蓋四川大地震死難人數這樣一個千夫所指的情況和成都彭州石化項目的不當選址而將譚作人拘押治罪。因為譚作人一直從事對上述兩起事件的揭露工作,所以他事實上是得罪了四川當地的官員。
用六四的罪名來指控,事實上只是一個介面。如果這樣的罪名成立的話,這實際上是很荒誕的。因為譚作人只是收到了王丹的一個電子郵件,他並沒有向他人散發。他本人給王丹的回件王丹好像並沒有收到。如果在網路時代因為收到一個電子郵件都可以被定罪,那就意味著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危險之中。至於接受國外敵對媒體採訪的指控,沒有任何明確規定哪些媒體是境外敵對媒體,沒有任何人明確王丹是境外的敵對勢力的代表。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如何與人交往。這是一個值得反思的事件。這是中國法制的悲哀,這是一個令人羞恥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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