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支持被捕中國員工對指控辯護

在中國官方宣布對力拓(ASX:RIO,LON:RIO)中國四名員工正式批捕後,力拓表示,將支持被捕員工對指控辯護。澳大利亞廣播公司國際電視臺臺長布魯斯·多瓦表示,由於缺乏對事實真相的瞭解,媒體更傾向於進行猜測。

力拓首席執行官山姆•威爾士(Sam Walsh)8月12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將強力支持(strongly support)員工對指控進行辯護。"根據目前我們能獲得的信息,我們繼續相信,我們的員工在中國的商業活動中,行為恰當(properly),符合道德準則(ethically)。"威爾士說。

中國官方12日正式公布,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力拓上海辦事處胡士泰(Stern Hu)等四名員工作出批准逮捕決定。胡士泰及劉才魁、葛民強、王勇四名力拓中國員工,今年7月5日被中國國家安全機構拘留。中國官方當時聲稱,四人"涉嫌竊取國家機密",令此案引發國內外高度關注。

根據中國《刑法》,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四人被正式批捕時涉及的罪名顯示,案情的嚴重程度大大下降。"這兩項罪名表示,此案不再屬於竊取‘國家機密'的領域。"澳大利亞駐華大使館新聞文化參贊陳紫霞(Jill Collins)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說。

根據中國《刑法》第219條,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澳大利亞廣播公司國際電視臺臺長布魯斯·多瓦表示,由於缺乏對事實真相的瞭解,媒體更傾向於進行猜測。

正式批捕並不意味著胡士泰等四人一定會被起訴。根據律師介紹,在批准逮捕與正式起訴之間,公安機關仍有兩到九個月的時間進行案件調查;調查結束、提交正式的起訴意見書之後,案件才移交檢察機關進行公訴。

曾與涉案四人的家屬有過接觸的律師對《財經》記者透露,轉為普通刑事罪名之後,律師將可以申請與四人會見。此前,四人中僅有澳大利亞國籍的胡士泰獲得過兩次領事探訪。威爾士表示,力拓尊重中國司法制度,但是希望司法對於其員工是一個透明過程,包括有接觸法律代表的機會。

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傅自應1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表示,"中國對力拓商業間諜案的處理,將有利於營造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不會傷害中國的投資環境;恰恰相反,有利於中國進一步利用外資。"

澳大利亞外交部在回覆《財經》記者的郵件中再次表示,澳方堅持此事是領事事件,中方也將此作為單獨的犯罪案件審理,不會也不該因此影響廣泛的雙邊關係。澳大利亞外交部負責媒體聯絡的Ranya Alkadamani說,中國已經向澳方提供了一些與此案有關的信息,但是,澳大利亞政府不打算將此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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