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議員
香港政府採取執法行動,查抄了民間電臺。電訊管理局官員說,他們是依法行事的,但是,民間電臺人士說,他們不會屈服政府的壓力,將繼續通過電臺發出自己的聲音,
香港電訊當局(OFTA)星期三夜間,突擊搜查了設在柴灣的《民間電臺》,指控其沒有執照就進行無線電廣播。電訊局週三深夜發表新聞稿說,執法人員在法庭搜查令授權下進入柴灣某處所,檢獲一臺無線發射器。並帶走兩名人士"進一步調查"。
美國之音記者星期四給電訊管理局打電話,公關處主管傅女士說,以該局的文字新聞稿為準。另外一名官員說:不方便"安排電話錄音採訪"。電訊局的新聞稿說,他們是根據《電訊條例》採取行動的。該條例規定:任何人如沒有適當拍照設置或維持任何電訊設施,即屬違法。任何人參與該等非法活動即違反《電訊條例》第8(條),並會遭受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5年。
這已經不是是該局第一次突擊搜查民間電臺了。由於相關法律問題的爭執,民間電臺正在同香港政府打官司,相關的上訴申請將在9月上法庭審理。
*民間電臺將抗爭到底*
民間電臺發言人梁國雄議員說,電訊局人員突查了他們電臺,抄走了天線、發射器和轉壓器,迫使正在直播的節目半途而廢。梁國雄說,當局抄走他們的設備,他們利用籌款可以再度購買,繼續"發出聲音"。他們已經在柴灣這個地方"經營"5年多了,絕不會在政府的打壓下屈服。他說:"這個星期天應將在鬧市區再進行一次公開‘非法廣播'。"
民間電臺去年1月和4月恢復廣播,邀請劉慧卿、李卓人、司徒華等人士來電臺參與節目,遭到政府指控。目前官司還在進行之中。
*民間電臺:利用大氣廣播是不可剝奪的民權*
梁國雄說,他們電臺同仁一致認為,利用大氣廣播,表達意見,是人民不可剝奪的權利,他們一定行使公民抗命權,繼續廣播下去。
記者問梁國雄,既然政府要求廣播者申請牌照,合法經營,民間電臺為何不這樣辦呢?梁國雄回答說,他們以前的確提出了申請,但政府不予批准。
*民間電臺不獲發執照*
梁國雄說,前媒體工作者、名嘴鄭經翰07年申請,得到批准,成立了AM《雄濤電臺》,而他們民間電臺是申請FM,多年申請,一直得不到批准。在政府星期三夜間突查民間電臺後,南華早報援引梁國雄的話說:"他們扇我們一個耳光,我們要還他們5個!"。
*港府緊跟北京壓制異議聲音?*
民間電臺人士說,港府緊跟中央,加強打壓異議聲音,在國慶前夕締造和諧。蘋果日報援引民間電臺的潘達強的話說:"我們專門批評曾蔭權,他曾蔭權就想"做好這份工"(打壓我們),對祖國和社會和諧大業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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