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得知為張海超"開胸驗肺"的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被河南省衛生廳通報批評,並立案調查。通報稱,鄭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情況下,進行職業病診斷,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
張海超用悲愴之舉為自己做了證明,"開胸驗肺"打開一看,裡面果真一片漆黑!是誰造成的漆黑?是空氣的污濁!衛生廳的通報讓我們有口難言,政府部門絕對可以像往常那樣信誓旦旦的說"中國是一個法制國家,我們這樣做是在依法辦事"。"依法辦事",多麼美麗的貞潔牌坊,可惜是立在一個婊子的手下!
但凡是一個法制國家,怎麼會出現"開胸驗肺"?!難道張海超不能依靠法制為自己維權?"開胸驗肺"事件直接涉及到的《職業病防治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是職業病防治的第一責任人,職業病診斷與鑑定需要用人單位提供有關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等資料時,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職業病的檢查需要單位出具證明,職業病人查看自己的檢查結果也需要單位證明。如此看來,只要用人單位不出具證明,受害者就無法討還公道。張海超多次上訪後終於有領導為他開了一扇後門,可以不開證明就去職防所檢查。可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卻睜眼瞎的給出了與多家大型醫療機構不同的"肺結核"的診斷結果,民眾的維權之路就這樣被視人命如草菅的職業病防治所堵住了,萬般無奈下張海超只能"開胸驗肺"。"開胸驗肺"經媒體曝光後迫於輿論的壓力才有了對當事公司的處罰,但對草菅人命的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卻找不到有效的法律去制裁,只能由鄭州市市委市衛生局黨委作出撓痒般的處罰。也沒有檢查機關公安機關調查職業病防治所和企業之間有沒有瓜葛牽連。
對違法犯罪者的處罰有著警示他人的作用,那麼衛生廳對鄭大一附院的通報、公安部門的立案偵查是為了警示誰?張海超今天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還能找到鄭大一附院為自己伸張正義,明天哪家醫院哪家機構又能為李海超王海超討還公道?口口聲聲說自己是一個法制國家的中國,它的法律究竟是在替誰說話?
最近我發現現在國內有了很多"否認""回應"性質之類的新聞。如《人教社否認魯迅作品將被剔出語文教材》《發改委否認模糊處理成品油定價機制》《民政部回應八成地震捐款可能轉入政府財政報導》等。"否認"也好"回應"也罷,《為了忘卻的紀念》《藥》已經消失在人教社出版的語文教材中,成品油每次為何上調這麼多沒有誰給出解釋,地震捐款到底用到了哪裡沒有官方的詳細信息。忽然覺得這些"否認""回應"無異於也是婊子立的貞潔牌坊。牌坊可以立的很美很多,但終究還是一個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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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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