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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與北京有條件回國 對賴昌星不利

 2009-08-06 10:5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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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億廈門遠華走私案涉嫌案主腦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及其23歲的女兒賴真真,今年7月在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館領事陪同下返回福建,據溫哥華當地華文報章報導,曾明娜的回國的其中一項條件,是釋放曾明娜在中國服刑的弟弟。(何山報導)

加國移民部長康尼,週二晚接受溫哥華一間電視臺訪問時證實﹐賴昌星前妻及女兒已返回中國。康尼表示整個過程加拿大政府沒有參與,估計是曾明娜與中國政府之間的協議。並指日後賴昌星按照自願模式返回中國,加拿大移民部樂意提供一切幫助,包括賴昌星合法出境的旅遊證件。

香港傳媒報導,曾明娜自願返國與北京討價還價多時,回國後沒有受到不良待遇。而其因遠華案坐牢弟弟亦根據協助獲得釋放。加國移民律師表示。曾明娜回國對賴昌星不利,如中方能證明涉案者自願回國不會受不良對待,賴昌星強調返國會受虐待的說法就難有支持。

曾明娜與賴昌星共生育兩子一女,在2005年6月21日獲加國法庭批准與賴昌星離婚。兩人1999年8月經香港逃亡加拿大將近10年。賴昌星在加國已經先後取得駕駛執照和工卡,2009年受聘於地產行業,他曾坦言加國10年生活精神壓力太大。目前賴昌星的遣返案仍處於加拿大司法程序中。

有分析指,賴昌星是否回國受審,牽涉到北京、福建、軍隊等重大的醜聞,包括仍健在的江澤民及其派系。中國官方公布,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是中國建國以來最大的貪污走私案。中紀委將涉案資金確定為700億左右,涉及軍方公安政界官員700多人,涉及金額之大、人數之眾,都是建國以來罕見。官方稱,絕大部分涉案官員以及走私罪犯的調查工作已經基本結束,但提及到江澤民等中央高層的《遠華案黑幕》一書,在大陸仍然是禁書。

原題目: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及女兒賴真真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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