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暴力衝突雖平息 漢維矛盾並沒緩解

新疆烏魯木齊的暴力衝突雖然平息了下來,但漢人和維吾爾族人之間的矛盾並沒有緩解,種族之間的衝突只要有導火索還會發生。

儘管北京官方把這場衝突歸咎於宗教激進份子、獨立分子乃至於恐怖份子,但其實是源於長期的民族矛盾和政策,少數民族報怨自然資源被漢人利用,經濟利益不平等;漢人覺得為少數民族地區提供財政援助,投資基礎建設,提高生活水平,還有什麼好報怨的,而且少數民族人士享受更好的待遇,比如上大學和計畫生育上都有優越於漢人的待遇。

在廣東爆發的反維族聲浪導致新疆維族的反彈,引發暴力和流血衝突,幾乎2百人死亡,1千7百人受傷。北京政府旗下的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為民族政策辯護,並強調政策不會因為新疆事件而改變。

但是委員會同時公布的數據顯示,民族之間存在收入差距,尤其是農村地區的收入差距,是造成民族矛盾的原因之一。

根據官方數據,去年,少數民族地區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1萬3千1百70元人民幣,而在1980年的時候,年收入是414塊錢。農村居民和牧民的年收入是3千3百89 元,1980年的收入是1百68元。

雖然過去30 年來少數民族地區收入增長迅速,但是跟全國平均收入比起來還有一段距離。

去年,中國城市居民平均年收入是1萬5千7百81元,農村居民收入是4千7百 61,而在1980年的時候,這兩個數字是4百78 和1百91。

也就是說,去年少數民族農民和牧民的收入是全國平均農村收入的72%,1980年這個比例是88%。少數民族城市居民收入是全國平均的 84%,1980年的比例是87%。

也就是說,少數民族和漢人之間的收入差距在過去30年的時間裏是加大了。儘管少數民族享受優惠政策和名義上的自治,但是他們大多數居住在偏遠地區,有種族歧視,也沒有實質的自治。

再加上宗教信仰的不同,民族矛盾也是難以避免的。回過頭來看,新疆事件就是這麼回事,你說有沒有尋求獨立的因素起作用?

有沒有宗教偏激和恐怖份子?不能排除有的可能,但要以事實為根據,但這些因素絕對不起主導作用。還是那句話,要中共檢討自己的過失簡直就跟與虎謀皮一樣。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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