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貪市長: "誰沒送錢我能記住"(圖)

 

27日8時30分,內蒙古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貪污受賄案在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位於內蒙古東南部的赤峰市,12個旗縣區中有9個是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貧困旗縣。而"父母官"徐國元竟在6年裡涉嫌狂斂錢財約3200萬元,年均斂財 533.3萬元,月均斂財44.42萬元,日均受賄達1.5萬元。(新華網2009年7月27日)

作為握有重權的市長,徐國元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的社會潛規則,該辦的事沒錢他不辦,該出面的事沒錢他不去,逢年過節、出國考察等不送錢他就給人"小鞋"穿,甚至發展到逢年過節"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

這真應了我們民間常常的傳聞,有的人總是抱怨,我不是給領導進貢了嗎?怎麼有些事還是擺不平?原來是因為領導記性不好,原來是因為送錢規則在作祟,也就是"送錢記不住,沒送錢能記住。"


記得當年有位領導和我講起送禮的一句話,"我們現在過年過節給領導送點禮,已經是一種例行公事,再正常不過了。有時候一想,並非是為了找領導辦事才送禮,而是別為了不送禮,讓領導生生把你記住。"現在想來,依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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