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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事件即將煉成:河北城管堵車事件(圖)

 2009-07-24 21:4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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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元氏縣文化宮廣場客運站,因客運車主拒交停車費,當地城管自6月1日起連續三日圍堵停車場,致使數百名乘客滯留,險些發生群體性事件。 黃玉浩 / 攝

河北元氏縣城管監察大隊在今年6月1日,連續3日圍堵停車場、收取停車費,險些發生群體性事件。

7月10日,石家莊市紀委調查此事後宣布處理結果,作為臨時機構的元氏縣城管隊違規違法收費,被責令撤銷;該縣縣長夏生華因行政不作為,也被免職;同時還處分了另兩名副縣長。

元氏縣城管隊認為處分不公,該隊副大隊長說,城管隊亂罰款和縣政府不解決城管隊人事編製有關,縣財政每月只撥付2000元經費,致使城管需以罰款維持開支,陷入惡性循環;而在執行縣裡最難啃的任務時,若城管隊員粗暴執法出事,縣裡便以臨時工為由,開除了事,相關領導可免於問責

今年6月1日,元氏縣城管與市民間的衝突,因一起堵車事件被推上頂峰,險些釀成群體性事件。此後石家莊市紀委派調查組調查。7月10日,市紀委公布的處理結果是,縣長夏生華被免職,元氏縣城管隊被撤銷。

但城管隊副大隊長次會領覺得委屈。

他說,元氏城管隊一直在全市被作為正面典型,在縣裡更是被縣領導多次表彰,"這麼多年,政府拆遷、征地等重大行動都是由城管做排頭兵。"

次會領說,目前大隊長正為此事向有關部門申訴。

"拿著手銬收費"

城管擅自提高停車費,遭客運車主拒絕;車主認為城管沒執法證沒收費依據,更不具收費資格

堵車事件發生在6月1日。

那天胡翠俠也在現場賣煎餅,她回憶說,"他們像黑社會,拿著手銬要錢,不給就堵車,完全不顧及要出行的乘車人。"

那時是下午1點半,黃瑞凱的車停在元氏縣文化宮廣場。

廣場自2005年被縣裡定為"村村通"的客運停車場。那裡的車都是發往各村鎮。黃瑞凱主要跑"元氏"至"因村"。

臨近發車,一名著制服、戴紅箍的青年上車,向黃瑞凱收停車費。

"我向他要執法證和收費依據,他說他沒證,指著胳膊上的紅箍說,我是城管,這就是憑證和收費依據。"黃瑞凱說。

黃瑞凱拒絕交錢。

"他說不交錢就不能在廣場停車,車也不能走。說著,他還亮出手銬。"當時,黃瑞凱看到廣場上其他十多輛"村村通"客車也都有城管去收費,均遭到拒絕。

負責運營"村村通"客運的誠信客運公司工作人員對記者說,以前停車費是每月30元,今年5月22日,城管隊單方面提高停車費,要求每月上交90元,所以遭到抵制。

"這費用也太高了。"黃瑞凱說。

黃瑞凱自2007年開始跑"村村通",花10萬元買車,每月還要交給公司600元管理費,養路費、過路費,停車費都得自己出。

"而我們跑30公里山路每位乘客才收2元錢。"黃瑞凱說,至今他連本錢都沒收回來。

"關鍵是城管也沒資格收停車費。"黃瑞凱說,文化宮廣場產權歸縣文體局所有,又是由縣政府指定的"村村通"客車停放點。

5月22日,元氏縣城管隊就曾向黃瑞凱等司機收錢。

"我們不同意停車費上漲,城管就開始堵住出口不讓走,堵了五六個小時後撤走。27日又來堵了9個小時,天黑後撤走。"黃瑞凱說。

堵車險釀群體性事件

客運車主不交錢,城管堵車至晚上10點,數百人滯留,車主打電話給縣政府,但無縣領導前來協調

6月1日下午2點,文化宮廣場突然駛來10多輛麵包車,堵住廣場的兩個出口,車上下來的是縣城管監察大隊大隊長張志民和20多名城管。

"當時張志民一邊指揮堵車,一邊喊,交錢就走,不交錢誰都不讓走。"黃瑞凱說。

當天是兒童節,人們帶著孩子到縣城遊玩,人較多。許多老人和孩子被困在停車場,熱得大汗淋漓。

下午5點,城管的車依然沒有撤離的跡象。

黃瑞凱估算,廣場上的滯留乘客已達數百人。憤怒和抱怨的情緒愈來愈濃烈。

張志民在廣場招呼著城管,"輪流吃飯休息,堅決堵住路口。"

"他們一輛車一輛車地找司機要錢,不給就坐在車上不下去。"另一位王姓車主說。

等車的人開始急了,有人罵娘,有人罵城管,也有罵司機軟弱的。王姓車主說,"開始有人起鬨,說打吧,衝開城管的車。甚至還有人用手裡物件猛砸客車。"

下午6點,黃瑞凱和其他18名車主決定"罷運"。之前他們給客運公司經理康鳴奇打電話,康稱馬上找縣領導和城管大隊協商。

黃瑞凱說,"經理曾為停車費的事,去縣政府跑過幾十次。政府也承認城管沒有資格收費,說是會協調,但城管還是照收不誤,從2005年7月至今,一月沒落。"

黃瑞凱接到康鳴奇回電,康說已向縣政府報告,縣領導說這事不好協調,還是由客運公司和城管協調。

而張志民拒絕了康鳴奇"先發車後談錢"的請求。

"我們還撥打110,警察說城管的事我們管不了。我們又給縣政府辦公室打電話,說文化宮廣場上發生衝突,幾百人聚集鬧事,打起來可能要出人命。工作人員回答說知道了,挂掉電話,便再沒動靜。"王姓車主對記者說。

天黑了,一些回不了家的村民開始在廣場上席地而臥。

"元氏縣公安局淮陽分局的民警曾來到現場,和車主、城管協調,但也沒結果。"黃瑞凱說。

晚10點,車主與張志民達成一致,先交納30元,城管撤離廣場,讓車主發車。此時,客運車輛被堵已超過9小時。

曝光後再堵車

河北省電視臺報導"堵車收費"後,省委領導批示石家莊市紀委嚴查城管隊是否合法,縣領導是否不作為

6月2日上午10點,張志民再次領人到廣場堵車。客運公司經理康鳴奇向河北省電視臺舉報。

當天下午6點半,河北省電視臺的《河北新聞聯播》等三檔新聞節目報導此事。

"電視臺報導當天,市紀委就和元氏縣政府領導溝通,要求盡快解決問題,不能再出現堵車事件。"胡英華說。

胡英華是石家莊市紀委行政效能舉報中心監察一處的處長。讓胡英華沒想到的是,事件曝光後,城管隊又去廣場堵車。

6月3日上午9點,河北電視臺記者再次趕到廣場,看見客運車依舊被堵無法運營,11點多張志民帶隊撤離。

"這影響極其惡劣,城鎮客運都癱瘓了。"胡英華說,省委領導批示要求市紀委嚴查。

次日,石家莊紀委成立調查組,進駐元氏,調查城管收費是否合法,政府領導是否存在不作為、慢作為。

在元氏縣調查的幾天中,胡英華等調查組人員發現,元氏縣城管隊是1998年設置的臨時機構,大部分人不具備執法資格,也不具有文化宮廣場的運營權,收取停車費完全屬於違法違規。

調查還發現,城管隊大隊長張志民編製上是縣公安局民警身份,並且城管大隊沒有歸口科局管理,由縣政府直管。

胡英華說,在調查組的初步處理意見中提到,撤銷縣城管隊。

"縣領導同意我們收費"

城管隊員幾乎全是臨時工,購執法車租辦公樓都靠罰款所得;罰款上交縣財政局,再按比例返還

"什麼樣的臨時機構能存在11年?我們收取停車費的事縣政府早就知道,是經過他們同意的。"張志民覺得,紀委的處理意見對城管大隊很不公平。

張志民說,1998年元氏縣城管監察大隊成立時,縣政府曾組織工商、交通等6個職能部門發布委託公告,委託城管對市容市貌進行管理,文化宮廣場作為停車場也歸城管管理。

該隊的副大隊長次會領告訴記者,城管隊在1998年是作為臨時機構成立的,當時人員由政府從工商、公安、交通、街道辦、衛生等部門抽調而成。

"因為城管工作又苦又累,這些人又都回了原單位。"次會領說,此後再進城管隊的都是臨時工。

目前城管隊有46人,除大隊長張志民為公安編製,其他成員均無人事編製,他們也沒有人身保險、社會保險等。次會領說,"受傷是經常的事,所有的醫療費都由個人出"。

次會領給記者算了筆賬,城管平均每人500元工資;辦公樓租的是居民樓,房租每月4000元,自己購置執法車,算上汽油、紙張等辦公經費,每月支出在5萬元左右。

"財政局每月才撥經費2000元。"次會領說,所以城管只能靠罰款維持生存。罰款將統一上交給縣財政局,財政局再返還給城管,多罰多得,按比例返還。

據次會領介紹,2003年,元氏縣委開會決定,給城管大隊20個人事編製,但人事和財政部門一直沒有落實。

元氏縣司法局原局長梁文聯告訴記者,元氏縣人事一直超編,財政收入又比較低,根本無法落實城管大隊的編製。

人事局原局長王建芳向記者證實了梁的說法。

"5月22日,上調停車費,是因為管理成本上漲。"張志民說,他曾就收費情況多次向縣政府相關領導匯報,但一直沒有回音。

張志民說,"堵車收費,也是無奈之舉。是縣政府不重視不作為所致。"

而讓張志民、次會領不能接受的是,如今領導一句話,說解散就解散了。

"為了縣城的市容市貌,我們干最苦最累的活,管最難管的人,為政府做最難辦的事。"次會領說。

"讓我們臨時工做惡人"

城管隊副大隊長說,我們若粗暴執法出事,縣裡以開除了事;若是在編人員,相關領導定被問責

在元氏縣城管監察大隊辦公大廳的牆壁上,掛滿了政府表彰的獎狀和牌匾,"奧運安保先進"、"城建先進工作單位"等。

"這些年,不管拆遷也好,征地也好,我們做的都是政府工作中難啃的骨頭。政府一句話,就讓城管上,我們沒有錢沒有人也要完成任務。"次會領說。

6月2日,就在河北省電視臺曝光元氏城管亂收費的當天,《石家莊日報》刊發了一篇《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忠誠衛士》的文章,文章對元氏縣城管大隊的正面肯定也印證了次會領的說法。

文章提到,在紅旗大街南延工程中,部分佔地群眾攔截施工車輛,漫罵、侮辱、威脅施工人員,控制工程車輛,施工被迫停止。城管大隊接到縣主管領導指示,進場後迅速控制局面,保障施工秩序。

該文還報導,在青銀高速張掖段施工、京廣鐵路大提速莊窠裡段直彎拆遷工程、石武高速鐵路元氏段施工中,元氏縣城管大隊都曾在工地上出現。

次會領認為,政府之所以讓我們城管去做"惡人",幹得罪人的事,是因為城管隊員都是臨時工。

"強拆強征中,與群眾發生衝突,有隊員再粗暴執法,出了事上級問責起來,縣裡就說是臨時工,開除了事。"次會領說,如果是公安或交通等部門的在編人員,出事後相關領導肯定會被問責。

據次會領介紹,做城管兩年以上的,沒有不和當事人發生衝突的,也沒有不受傷的。其中有某中隊長執法時,被攤販一拳砸在眼上,至今處於半失明狀態,另一名中隊長因追違章車輛,被車主連砍數刀。

次會領也承認他們沒有執法資格。

2007年,石家莊城市管理局出臺文件,要求所有的城管隊員執法必須持有省建設廳批准核發的"城建監察證"、"行政執法證"或"委託執法證",規定要由人事編製部門為其申報。

"但因為我們沒有編製,就無法申請執法證。"次會領說,最後縣政府只能自己出具個執法證頒給我們,而且還只是一小部分人才有。

縣長不作為被免

市紀委撤銷縣城管隊,同時兩名副縣長亦受處分,縣委書記因不知情被免責

餅攤主人胡翠俠的印象中,"城管就是用來罰錢的。"

胡翠俠說,城管每個月都要向她收300元管理費,否則你將攤停哪兒他都說你違章,不給就把攤子給拉走。

"被城管打罵更是經常的事,打罵完了還得罰款。"水果販老胡說,路上什麼車城管都查,農用三輪車,大貨車,農民進城買賣點東西,遇見城管就得給錢,少則五十多則數百。

記者在元氏採訪多名山西跑煤的貨車司機,均認為元氏城管"太黑"。

"我們車經過元氏,哪怕停下來喝口水吃個飯,城管就上來說違章停車要罰款。"一名貨車司機說,不交錢就要扣車扣人。

對於城管以前的亂收費,石家莊市紀委的胡英華說,他們這次沒有追究,這次只查有關文化宮廣場堵車收費的情況。

7月10日石家莊市紀委、監察局與組織部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查處結果:不僅撤銷元氏縣城管大隊,撤銷大隊長張志民的黨內和行政職務,而且縣委副書記、縣長夏生華也被免職,負責城管工作的副縣長張慶志和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孔憲國受到相應的行政處分。

胡英華還說,事件發生時,元氏縣委書記李義增正在市裡陪同領導工作,直到6月3日11點多,才得知此事,便責令城管停止收費,另派人赴省電視臺說明情況,處理比較得體。"他因不知情,所以被免責了。"(看中國按:此說又是蒙不明真相者吧,這麼多次事件不知情,說得過去嗎?)

記者多次聯繫縣委書記和縣長,均被婉拒。

胡英華說,國務院在6月30日下發了《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夏生華成為"規定"實施後第一位因行政不作為被免職的縣長。

元氏縣城管隊被撤銷後,副大隊長次會領又成為一名普通的農民,他心裏很難接受,做城管已近10年。他說,城管一年四季的制服還是他自己花錢買的,共花了2000多元。

7月18日下午,元氏縣城管監察大隊的辦公大廳空蕩蕩的,一名"看家"的城管隊員說,大隊長正在石家莊向各級領導申訴,他們在等結果,"我不相信一個城市能離開城管。"

本文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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