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肇事者張明寶 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


6.30案張明寶

7月9日消息:南京市江寧區檢察院透露,8日下午江寧警方向他們送達了《提請批准逮捕書》,提請批捕犯罪嫌疑人張明寶,罪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月30日晚,張明寶嚴重醉酒駕車,造成5死4傷的後果。

慘案發生後,張明寶被警方刑事拘留。從事故發生至昨天,張明寶到底涉嫌什麼罪名的問題,一直是市民以及法學界討論的焦點。

江寧區檢察院介紹,警方提請批捕張明寶後,檢察機關即日開始審查此案,從今日起的7日內,會做出是否逮捕,以涉嫌什麼罪名逮捕的決定。

本罪名一旦成立,最嚴厲的懲罰將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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