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一個「改正」老右派的臨終遺言(三)
冤民臨終淚

一九五七年清華大學是怎樣將我按《標準》錯劃成右派的呢?請看我2000年3月18日給清華大學黨委書記和校長的信。(續)

四十年後的今天,中共的十五大擺正依法治國,決心體現人民的意志和願望,治國方略和國情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而我還在吃這顆苦果(390元的收入無法生存)所以我再一、再二、再三、再四的提出我的理由和依據,討個符合人性法理的解決和處理。

再簡單的重申清華大學人事處用(1978)55號文件解釋和處理我的問題,不能接受的理由,(第三封信闡述的理由不再重複)。


1、1957年時國家就已經有1954年制定的國家根本大法-憲法。清華違背憲法。
2、1957年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份子的標準》是對劃右派的界定,就是說不是隨意,無根據的隨意整人,必須按標準對待每一個人。標準沒錯。清華又違背標準整錯人。
3、保留介職,又不恢復公職,而遺送農村,又違背《處理的規定》不屬55號文件"就地安置"的範圍。
4、(1978)55號文件是當時的國情,黨中央為了救這批人出臺的。不要忘了在55號文件之前還有個45號文件(還是40號我記不清了)當時的國情是:

①國家處於撥亂反正時期。
②什麼是真理的標準討論還沒有開始。
③兩個"凡是"還沒有徹底的批判和放棄。
④"階級鬥爭為綱"還沒有涉及。
⑤文化大革命沒徹底否定。
⑥人權兩個字更是禁用的文字元號。
⑦依法治國的方略還沒有提出來。
⑧文革致使國民經濟達到崩潰的邊緣,國家有困難。
⑨等待或急待解決的各種問題太多,也就是歷史的欠帳太多,國家還來不及制定的過細。
⑩改正的人都回原單位一時還無法解決,等等。我理解,我體諒,按清華人事處回函的要求,我又向前看了二十年,二十年的今天,清華人事處還是老口徑,我無法接受。

以下還有兩個問題,有必要再重申一下。

1、請問全國55萬2千8百23人右派都是"按標準屬於錯劃"的嗎?比如"教授治校"和"花叢小語"的作者。

2、這55萬2千8百23人,都教養了嗎?我知道清華算我只有3人和判刑10年1人。(因為我們在一個地方勞改了,吃、住、勞在一起)只有我是無情節無言論的小小的中專生,那3人都是本科大學生。

今天我回憶一下為什麼會強制教養我呢?不外乎以下幾點:

1、被當時的批鬥會主持者和付書記胡鍵認為"態度十分惡劣"。強加的罪名,自己想都沒想過的反黨動機和目的,怎能交待出他們滿意的結論,特別是無中生有的泡製事實和胡鍵大膽假設而不求證的存心,正常人能沒有反抗的表現和心態嗎?自然態度就好不了。所以也只有最壞的下場。

2、對付書記胡鍵大膽假設的反擊,他一個參加黨委會,握有大權的人怎能放過我這小的連一隻螞蟻不如的中專生。殺掉我他都可以做到的。

3、自上而下的劃我右派,組織人批鬥,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詞的真實寫照。欲加罪者又正是握有大權的胡鍵呢?批鬥的主持者當然是百倍的為他效忠。

江澤民說:"現在我國的人權狀況,是最好的時期。"請現在的清華大學各位尊敬的領導和各位先生、女士,本著法理的因果關係,對我現在的處境給關照和同情,就是依一個慈善心解決一下情理之中的問題。390元兩個老而不死的人實在是無法生存,(造成我這樣窮困潦倒一生的人是清華大學)否則近70歲的老朽以一個多病的身軀再三的申明理由是做不出來的。因為我現在不是二十年前,更不是四十年前,已經要死了,死都不怕,還怕什麼?。
原清華大學致使窮困潦倒的老朽
劉鳳林
2000年3月8日


我自毛澤東死後,一九七六年開始向清華大學提出申訴給何東昌,王大中等各位領導的信至今數十封,回答的都是不能接受正義、人性、法理良智的檢驗;更 不能與偉大、光明、正確、磊落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革命,創造新中國張掛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公安、為人民服務各種為人民的政治綱領、政治口號, 宣傳中國共產黨治國理念相符。讓我從心靈深處信服。高聲的向世人說,做得"對",做的"好"。

為揭示三十多年對我的迫害、毀滅,將清華大學及各級人民法院。人民公安等單位,回答的信件展示給世人。

一、請看,清華大學一九七七年三月十六日清(77)人群字第(77058號)的答覆。

劉鳳林:
你的來信收到了。據我們調查瞭解,你在1957年借我黨正風之機,大肆向黨進攻,而被劃右派份子的。又據查當時學校規定沒有保留介職去教養的這一條。為此根本不存在恢復介職的問題。特此答覆。
清華大學人事處
1977.3.16

二、請看,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日,清華大學的答覆。人群字第77195號。

劉鳳林:
你的來信收到了。我們查閱了我校反右鬥爭的全部材料和中央有關規定,你屬於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極右派份子。我校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國家新給人員和高 等學校學生中的右派份子處理原則的規定"你被選去勞動教養。學校不再保留你的公職。關於你來京一事。我們勸你不來為好。如果你不聽勸阻一定要來,我不予接 待,所造成的經濟一切困難由你自己負責。
清華大學人事處
1977.12.2

三、請看,一九七八年三月一日清華大學人事處的答覆。人群字第7818號。

劉鳳林:
你給學校和上級部門的來信我們都收到了。你的問題,因市委和中央沒有新的指示精神,我校不好解決。如果以後有什麼新的指示,我們再答覆你。希你安心日前的工作,在英明領袖華主席為首的黨中央領導下,努力工作,為光明的中國貢獻自己的一切。
清華大學人事處
1978.3.1

(一九七七年兩件函復,一九七八年一件函復,我還沒有資格被稱同志,仍然是牛鬼蛇神。

清華大學這樣的高等學府,在掩耳盜鈴、背著文件、事實在說謊、揮舞著大棒,實施著恐怖的統治,不是嗎?

今天,我以知情權,保護人權,憲法付予我的權利,要求清華大學向世人展示,劃我右派的定案書,展示一九五八年送我勞動教養處理決定的原件。)

四、請看,一九七八年七月十日清華大學人群字第78274號的答覆。

劉鳳林同志:
來信收到了,你反映的問題彰武縣統戰部已派人來校聯繫,請你耐心等待中央有具體措施時,我們和彰武縣會按照黨的政策和規定處理你的問題。請你以後不要再來信了,有事可找彰武縣統戰部。
清華大學人事處
1978.7.10

(這個答覆,稱我為同志了。就是說我這個人,已經不是牛鬼蛇神了。是人,不是鬼了。不是嗎?)

五、請看: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清華大學《關於劉鳳林同志右派問題的改正
決定》。

劉鳳麟同志,原為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實驗員,共青團員。一九五八年二月被定為右派份子。根據中共中央[1978]55號文件的精神,我們對劉鳳林同志的原劃 右派問題進行了複查按照一九五七年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份子的標準》的規定。劉鳳麟同志原劃右派問題屬於錯劃,予以改正,恢復政治各譽,撤銷原開除團籍 的處分。經與彰武縣五十五號文件辦公室商定,工作就地安排,工資待遇按高教輔8級級北京地區月工資53元發給(原工資46原由1978年10月初發,新調 教輔8級工資由1979年5月計發)

六、請看:1979年4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關於撤銷劉鳳林勞動教養的決定。(79)京公海淀復字462號

劉鳳林原係清華大學職員,於一九五八年被定為右派份子,後送勞動教養。
鑒於清華大學黨委根據中共中央[1978]55號文件的精神,對劉鳳林同志的右派問題進行了複查。按照一九五七年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份子的標準》的規 定,已對劉原劃右派結論予以改正,由此原勞動教養成的依據已不復存在。勞動教養的處分是錯誤的。為此將原勞動教養的決定予以撤銷。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1978.4.20

(請注意,清華的複查是按照1957年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份子的標準》的規定,劉鳳林同志原劃右派問題屬於錯劃,予以改正,恢復政治名譽,撤銷原開除團籍的處分。

清華大學這樣的高等學府,背離人性、不執行中共中央劃分《標準》的規定,錯將我劃成"右派",當時我年僅二十二歲的中專生,在清華工作雖僅一年時間,卻也被 評為優良工作者。應該說按照共產黨積極份子的要求,團支部書記的帶頭作用,我做到了,沒有辜負祖國和人民的希望。可是當時的胡鍵之流,卻給我扣上反黨反社 會主義右派這頂帽子,正正壓了我二十二年。人的一生有幾個二十二年,又有幾個黃金時代。監獄的監勞。農村十七年的改造。)

七、請看1979年12月26日和1980年1月31及1980年5月20日清華大學的答覆

劉鳳林同志:
來信已收到。關於你信中提到的煤糧補助問題,我們問了有關人事部門,北京沒有這項規定,不知是否是當地規定?請再來信講清楚。

關於勞教期間的工資問題,根據中央文件規定,經批准改正的人,恢復原工資待遇的時間一律從1978年10月份算起,以前的不再補發,當時錯劃右派,錯送勞教 的也不能再補發,所以主要還是著眼在政治上卸掉了20多年的包袱要向前看,按政策規定能解決的我們盡量要解決。政策中規定解決不了的問題,學校也沒辦法。 關於你提到來京的問題,我們認為沒有必要,學校目前在食宿接待方面也有困難,希望你有什麼問題來信聯繫即可。
此致
敬禮
清華大學黨委摘辦
1979.12.26

劉鳳麟同志:
一月二十日給黨委和何東昌同志的信均收到了。關於勞教期間的工資問題,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的覆信已談到了。關於經批准改正的人的工資待遇問題,中央有明確的 政策規定,中央[1938]55號文件規定,經批准改正的人,恢復原工資待遇,但不補費工資,恢復原工資待遇的時間,一律從一九七八年十月份算起,中共中 央紀律檢查委員會(79)紀函字4號文件中明確規定,因處分而減發的工資或少得的勞動報酬,不予補發。根據上述政策的規定,關於你在勞教期間的工資不能補 發。對於你二十年來的遭遇,我們是十分同情的,凡是在政策上允許的,我們一定會幫助你解決。由於我們國家在經濟上還有很大困難,在解決文化大革命以前遺留 下來的問題,著重還是從政治上解決問題,在經濟問題上原則上還不能清退,何況這不是一個人的問題,涉及到全國五十多萬人的問題,你過去在政治上、生活上是 受了委曲,經濟上受到了損失,這是可以理解的,希望你向前看要體諒國家的困難,為祖國實現四個現代化做出貢獻。請你不必為此事來京,學校在解決食宿方面也 有困難,有什麼問題可給我們來信,我們會按政策規定盡量去解決。
此致
敬禮
清華大學黨委摘辦
1986.1.31

劉鳳林同志:
來信已收到,關於勞教期間補發工資問題,我們已與北京市勞改局聯繫過,答覆是:政策口沒有規定,不能補。詳情已函告彰武縣摘辦,
現將你的來信及郵資0.10元退給你。
敬禮
清華大學黨委摘辦
1980.5.20

八、請看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80年1月3日的答覆

劉鳳林:
來信收到,信中所提你勞教期間工資問題,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並請示上級領導,文化大革命以前處理的右派開除勞教等問題,只是政治上複查平反,經濟上不補發工資。特此答覆。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1982.1.3

一九八0年國家經濟有困難。現在不困難了,按人口平均稱不上大國強國。可是外匯儲備是世界上第二大強國,清華要我體諒國家的困難,向前看。我那時體諒了國家 的困難,向前看了二十五年。現在我老了,無生存能力了,活命的日子不多了,也許就是明天,或許再稍長一些,三五年、七八年。這三五年七八年,多可怕呀。在 那"罪惡"株連的年代,我放棄了要兒要女的權利。因為我的兒女不是人,而是"狗崽子",我無天倫之樂。黨和政府提出的口號,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 樂,這三個所有我有嗎?老伴受我牽連,沒有參加工作的權利,老了沒有退休金。我和老伴兩人生活費只是我一個人四百二十元的退休金,夠嗎?我無法維持最低的 生活。是國家,是清華體諒我的時候了不是嗎?稍有點人性、拿出慈善的心懷,給點補償,還不應該嗎?給我點應得到的人的權利、幸福和快樂。

清華還說什麼不是一個人的問題,涉及到全國五十多萬人的問題,偉大的中國共產黨確立和執行的三個代的政治綱領,治國宗旨其中代表大多數人民利益的一項(且又 寫入憲法)是應不折不扣、不虛不假、不謊不騙貫徹和執行吧。因此給賠償,保護人權是清大學認真執行光明、磊落的行為和舉措。不是嗎?
一九八 0年海淀分局的答覆,說什麼"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和請示上級領導",今天看來我更無法理解和接受。中共中央是有別於其他政黨的中央,他是代表人民利益、維護 人民權利的中共中央。這個中央領導的上級領導人,更不是法西斯,不能更不應該說沒有人性的話,辦沒有人性的事。不是嗎?
歷史在無情的檢驗著各時段發生的事件,人治的時代走進歷史,退出歷史舞臺。
人民共和國第三代黨中央,莊重的向世人宣稱"以法以德"治國,國家進入人權最好的時期。二十二年的冤屈,受盡人間常人無法忍受的罪。特別是在人民共和國大獄裡,吃穿住行,超體能強制勞動等種種狀況,無法在生活中抹去,在夢中時常展現。清華只是"改正"和"同情"能撫平這巨大的傷痛嗎?不能。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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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風麟 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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