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協:媒體自我審查愈趨嚴重

香港記者協會今天發表言論自由年報指出,香港媒體自我審查情況愈來愈嚴重,尤其涉及中國政府視為敏感的問題,香港媒體便作出自我審查。

記協主席麥燕庭今天公布「2009言論自由年報」時指出,香港媒體自我審查情況在「六四事件」上最為突出,今年是「六四事件」20週年,意義重大,香港有10多萬人參加燭光晚會,但部分媒體卻以淡化方式處理,廣度和深度都與事件的重要程度不相配。

記協在年報中又擔心,澳門之前通過「國家安全法」將會對港府構成壓力,估計在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於2012年任期結束前,港府可能就基本法第23條有關國家安全條件進行立法。

記協認為,港府應該頂住壓力,拒絕就國家安全條例進行立法。一旦立法,將會嚴重威脅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

根據香港及澳門基本法第23條規定,港澳兩地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國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港澳進行政治活動以及禁止港澳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為此,港府於2003年就基本法23條「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時,引起港人極大爭議,更引發50萬人在當年7月1日上街遊行,導致負責有關立法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下臺,其後港府擱置有關立法。

澳門政府於2008年10月就基本法23條起草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展開諮詢,其後將叛國、分裂國家及顛覆中央政府3項罪行的量刑起點,由15年減至10年,最高判刑25年維持不變。

澳門立法會於今年1月5日原則性通過23條立法草案,其後澳門政府根據立法會提出的問題更改法案條文,立法會於2月25日審議及表決並獲通過,將於第2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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