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做了一件天大的蠢事 官蠢 法蠢
偉光正最蠢
名不見經傳的湖北巴東野三關鎮,一夕之間,名滿天下。何以致之?皆因一件普通的(古今中外,無日無之)刑事案件,被人為地炒作成官方忌諱的政治事件。誰人炒作的?──這還能有誰?肇事方在第一時間,急急乎亮出了自己的"黨國官符",以便顛倒黑白,賊喊捉賊,打壓弱勢的受害方── 鄧女玉嬌。不料卻因此而轟動了全球,釀成一起"黨vs.民"的政治事件,而為世界輿論所密集關注敲打。也真管用,亮出官符,便可以指使公安,將受害方鄧女,以"故意傷害"罪,拘捕毆打。亮出官符,便可以將鄧女關進醫院,肆意捆綁,並誣陷其精神有病,繼續迫害。亮出官符,便可以把犯事方說成是受害人,逍遙法外,爾奈我何?亮出官符,便可以封城封路封鎮,斷水斷電斷資訊,將新聞記者拒之於事實之外,企圖一手遮天,暗箱操作。
倘若不亮官符,此事盡可按一般刑事案件處理,即使判決稍有出入,十里之外,乃可雞犬不驚。然而官符一亮,黃金萬兩,偉光正的光環飄然而至,猶若孫悟空戴上緊箍咒,再不得解脫干係了。
緊接著,要命的六四20週年紀念日,如約而至,眾口囂囂,輿論嘩然,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再凶悍的強梁也得服軟不是?於是急忙改口,稱鄧女只是"防衛過當"而已,據此將其放回,改為居家監視,迥異於對楊佳的處置,演繹了一齣新版的《捉放曹》好戲。
更愚蠢的事還在後頭呢。雖然六四紀念日,在風雨飄搖之中匆匆而過,然而後面將有更多節日關卡,緊排密挨,紛至沓來,稍有不慎,勢將造成"時時89六四、處處天安門"的局面。當局意欲擺脫鄧案羈絆,盡快結案,於是僅僅花了兩個小時,便匆匆地一審判決,以"有罪免罰"之嬉語,將鄧女當庭釋放,令鄧氏母女攜手步出法庭。以為從此可防民之口了。這實在是一廂情願,又做了一件天大的蠢事。
首先,誰"有罪"了?犯事的三個淫官,因為有官符佑護,被認定無罪,或以行政處理(撫慰)替代刑事責罰,這樣的荒謬事,早已八方詬病,千夫所指。而受害的草民,終歸是"有罪"的一方。這種顛倒黑白的司法當局,跟那條楊家的狗,如出一轍:楊布素衣出而緇衣返,狗便不識得主人,"迎而吠之"矣。
其次,何謂"防衛過當"?法律認定,當生命財產受到傷害時,可以"無限防衛"。那末,鄧女是否屬於"正當防衛"?只要對案情資料稍加分析核實,此項即可認定。而事後鄧母在當局的指使下,漏夜銷毀鄧女之下衣,更資反證。故此,既是正當防衛,即可"無限",哪怕犯事方一死一傷,也無法改變防衛性質。犯案方是為偉光正捐的軀,也算死得其所了。
其三,鄧女是否"心智有病"?既受侵害,當作防衛,既要防衛,當然會有不同平常的肢體動作,此屬防衛所需,何來"心智有病"之說?難道要"束手就範"方是" 心智正常"發揮?案發後,鄧女以第一時間主動報案,不但可證其心智健全,而且表明其心智異常冷靜,處事有方,應予褒揚。其防衛動作之成功卓效,更應勘定為《玉女刀經》嘉令天下,以供全國姊妹妻女,替代課間操、工間操,勤加教習,蔚成國風。
看來,在"有罪"和"免罰"之間,存在著一個巨大的罅漏,難以自圓其說。據此一端,再回頭細查諸般細節,發現前後矛盾、混亂之處多多,官方的"新聞報導"尤見斧鑿痕。可見,公檢法之源頭,乃偉光正一手操辦。蓋"免罰"來自高層旨意,如臂使指,不得不然。而"有罪"則是畫蛇添足,授人笑柄,自以為畫餅可以療飢,足資保護天下廣大淫官是也。
企圖用"心智有病"來填補"有罪"和"免罰"之間的罅漏,也是一著臭棋。如果說鄧女有慢性"心智病",必有病史記錄在案,一查自明。如果是急性"心智病"發作,那就不能兩次放其還家(一次是六四前夕,另一次是一審判決之後)。近日又聞,鄧女無故失蹤,鄧母找得她團團轉。又傳她被捉去精神病院進行強制治療,此乃官方畫蛇添足,足下又添足,再圖自圓其說罷了。可笑這是新版《捉放曹》的續篇。
更可笑的是,鄧母找了她十天,"鄧玉嬌"突然在新浪網上開出了博客,以"鄧玉嬌的新生活"為名,打出了僅有的十一個字:"我現在很好,謝謝大家關心。" 看來,一場新的鬧劇即將登場。下一步是否考慮,給鄧女入黨提幹、加官進爵呢?當局企圖靠"有罪"之責,操控鄧女,那也太小看網路、輿論、人民的力量了。
華裔神探、法學教授李昌鈺先生認為,如果此案發生在美國,鄧玉嬌根本不可能受到審判,正好相反,受到審判的將是犯案方鄧貴大等人,而鄧玉嬌作為受害者,將提出巨額賠償。李先生的話告訴我們,甚麼是獨立的司法。
案情中還有一個細節,也值得關注,那就是鄧女自衛所用的器具,究竟是一把修腳刀,還是水果刀?此項眾說紛紜,各取所需,莫衷一是。同一個播音員,前後播報,都翻來覆去地變,聽著也覺得累。據查,修腳刀是鄧女的工作用具,生計所系,當然隨身攜帶。但是,若說黨官倒斃於修腳刀之下,那末,開追悼會時,遺像上的臉怕有些挂不住,未若說成是一把水果刀,死了還能飄來一點水果香。可結案時總得有個具體的說法,為瞭解決這個兩難命題,筆者不妨提個小建議:咱們可別忘了,修腳刀也可以用來處理水果,特別適合用來敲開堅果(nuts)的腦袋,故此,應稱之為"可以用來削水果的修腳刀"為好。語句雖稍嫌冗長拗口,此或許能讓各方接受,皆大歡喜。
鄧案發生後不久,安徽天長銅城鎮的一家歌舞廳也傳來了類似案件。肇事方劉某和萬某,對女服務員小紅圖謀不軌,遭拒後被對方咬傷肩部。受害人小紅報警。對不起,劉某和萬某兩人,均無官符可亮,也無"背景"可藉,旋被判刑收監。於是小紅倖免"有罪"指控。而福建的嚴曉玲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嚴女遭八人暴力輪姦致死,還被殘忍地割去女性器官,以為肇事方毀滅罪證。此類案件不勝枚舉,對比之下,可證"官符"操控一切、主宰一切之現狀。
在別的國度,官員犯事,惟恐自己的"官符"藏匿不及而被曝光。譬如,前紐約州長,現任南卡州長,均是微服南巡獵艷,不幸被媒體挖掘而敗露。但在偉光正的中國,官符永遠是虎皮大旗、護身符,亮相猶恐不夠及時。原因很簡單:黨紀政紀的處理,永遠可以代替刑責。待時過境遷之後,官照升,財照發,戲照唱,罪照犯。那末,今天先犯個罪玩玩,又何樂而不為呢?不知這樣的官符,究竟是給偉光正上臉了,還是向偉光正的屁股上貼金?
鄧案遠未了結,可偉光正籠罩下的辦案原則、玩弄的把戲,已證愚不可及、荒謬透頂。它教育了國人,今後凡遇事,皆應以鄧女之防衛行為作為規範,不可遲疑輕忽。而懷揣官符的罪犯,雖然凶神惡煞、面目猙獰,顯然是一群紙老虎,不堪一擊。一部《玉女刀經》足以解決之。
2009真不愧是一個"群體事件多發年",類似事件,大至數萬人集結抗暴維權,在神州大地此起彼落,不絕於耳目。吾輩猶如行走在山陰道上,應接不暇,春夏之交已然一派"繁華"景象,更何待秋冬之際?
本來世上的蠢事,時時有,處處有,一笑置之,不足為奇。然把世上的蠢事,統通攬為己有,就愚蠢到家了。如果再把它說成是"偉光正",那就蠢得頂天立地、天高地厚了。早年學習成語故事"刻舟求劍"時,為那個涉江的楚人,笑彎了腰;學習成語故事"掩耳盜鈴"時,為那個掩耳的盜鈴者,笑翻了天。不想現實之中,愚蠢的總根源,竟然就是那個頂天立地、天高地厚的"偉光正"。
暴政贏秦,都過去了兩千多年了,可那個涉江的楚人,以為當朝還不到秦二世呢。謊言治國,自閉耳目,還以為天下人非聵即瞽。是故天下事,黑白顛倒,永為死結。──你管思想,讓人入黨做官,結果貪官、淫官滿地爬。你"搞活"經濟,結果腐敗賄賂成風,如卷殘雲。你管教育,結果道德滑坡,抄襲矇騙,偷盜拐賣,樣樣精通。你搞基建,豆腐渣工程遍地開花,死人無法計數,也不能計數。你要挖煤,結果山體滑坡,人畜活埋。你管公檢法,結果"人民政府"淪為黑惡勢力來對付人民。
總之,你鍾情於刻舟求劍,不能與時俱進,便只能淘汰出局。奢談科學發展,不怕自己腐敗,猶如掩耳盜鈴人。欺人者恆自欺,不過以欺人始,而以禍己亡耳。
一個政體,無論是否聲稱"為民服務"、"以人為本",如果它不能保證司法獨立,還染指操控,自以為得意,結果,它就置自己於國民之對立面,即可判定其"為民服務"、"以人為本"是十足的謊言。一個政黨,無論它是否聲稱"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個代表"之三),如果它不能同時保護少數人的利益,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利益,則可判定其"三個代表"是一個偽命題,就連廣大人民的利益,也不能在保護之列。這樣的政府,這樣的黨,無論怎麼自詡"偉光正",卒不能持久於天地之間。
□ 寄自美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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