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開放100項陸資投資

馬總統政見多一項實現,經濟部今(30)日宣布,即日起正式開放製造業64項、服務業25項及公共建設11項,總共100項陸資來臺投資。經濟部次長鄧振中指出,第一階段依據"先緊後寬"、"循序漸進"等原則,採正面表列方式分階段開放。因電信業未在開放之列,中國移動與遠傳合作案無法來臺。

被問及遠傳電信與中國移動合作,是否符合開放條件,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範良棟指出,電信業未在第一階段開放之列,所以中國移動不會來臺申請。

北京全聚德烤鴨有意來臺開設分店,是否符合?範良棟說,企業來臺可以,但是食材無法從大陸來,"因為大陸是疫區,不符檢疫規定。"

陸資是否可以投資開發臺灣不動產?範良棟指出,陸資來臺因辦公需要,可由自然人申請取得不動產,但不開放企業開發房地產業。

第一階段開放申請,最快七月一日就可以送件,鄧振中表示,投審會審查時程,應在一個月之內完成,加上公司設立許可申請時程,不會太久。

鄧振中表示,經濟部將陸資來臺投資業務設定第一階段為宣導期,下半年將分別在兩岸進行宣導與說明,並對陸資及外資企業提供必要協助。

他說,就經濟層面而言,陸資來臺投資,有助充裕我國產業資金及活絡金融市場,並可擴大兩岸產業合作領域,結合彼此優勢,共同開拓大陸及國際市場。

製造業部分以兩岸合作搭橋專案如汽車業等重點項目,及在國際市場具競爭力項目為主。但僑外投資負面表列及大陸地區禁止項目都不開放。

服務業則以商業活動及行銷通路優先,如批發零售業。但涉及學歷認證、專業證照及營造工程業暫緩開放。

公共建設開放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式投資,但不開放工程承攬。空港及海港開放非管制區並明訂陸資持股比例限制。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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