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訪問加拿大人須提供指紋資料

據世界日報報導,即將上任的加拿大情報單位主管表示,一項新規定將要求訪問加拿大人士,除了必須提供數位指紋資料外,亦得在加拿大駐外核發籤證單位拍攝數位照片,以供驗明身份。

這項規定最後會適用於所有入境對象,包括歐洲國家譬如來自法國和英國的訪客。

目前仍為公民暨移民部副部長的費登,預定6月27日接任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局長,他在國會移民委員會作證時指出,上述核對個人身體特徵數位識別資料的新規定將分階段實施。

他表示,當局首先會針對有安全顧慮的國家,預定在2011年至2013年期間,將要求目前入境需要簽證的國家訪客配合。

其後的長期計畫是擴大至所有免簽證國家訪客。

費登做證時未說明對免簽證國家訪客,要如何蒐集個人身體特徵數位識別資料,不過現已有很多國家包括加拿大,都在逐漸將個人身份證件更換為包含身體特徵識別資料的高科技證照,費登說這種證件最後將普及至所有人,當局屆時可以清楚知道有那些人士在那段時間待在加拿大境內。

費登指稱,要求所有訪客都得提供身體特徵識別資料的作業並未訂定時間表,聯邦政府已在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期間,在兩個海外核發籤證機構,試驗蒐集數位指紋及拍攝數位照片作業步驟,結果證實蒐集的識別資料可充分信賴,並能有效防範證照遭 偽造竄改,譬如蒐集到個人身體特徵數位識別資料後,即可避免簽證曾遭拒人士,以不必提供個人證件的難民身份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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