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得很的公路居然沒有腐敗的幹部

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一條6公里長的公路,通車僅8個月已基本不能使用. 6月2日,婁底紀委通報稱新化縣交通局2名負主要責任的幹部被撤職, 2名幹部被行政記過. (2009-06-03京華時報)

新修的公路8個月就報廢了,真是聞所未聞,這條6公里長的公路看來真是腐得很, "腐"透頂了!

是路基"爛"了,還是水泥,黃沙,石子"變質"了,新聞中沒有這方面的信息.不過,按事在人為的道理推論,根子當還是負責修路的人腐敗得很.

湖南省婁底市已經將2名負主要責任的幹部撤職, 2名幹部給予行政記過,但沒有追究法律責任的意思.這就給人留下了想像的空間.我猜測,會不會有這樣的可能:

一是搶時間.比如某某大人物要經此段路往某地視察.為露臉保面子,上下心照不宣,創造條件修公路.出事了,只能避重就輕,撓撓痒痒唄!

二是爭進度.也許為趕在某個時段前完成此路,好接受組織上的考察.哈,要提拔了,當然心急啦.

三是圖省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官場之中,做表面文章的又豈止一條公路?只是路是人走的,且要承重的,沒想到這水泥,黃沙,石子的混合物,一點經不住考驗,還偏偏讓修公路的碰上了.唉,倒霉!

腐得很的公路居然沒有腐敗的幹部,實在是奇得很啊!我就在想,也許腐得很的公路,真的是因為工作需要才倉促為之,撤職,行政記過,都是為了遮人耳目,不得已而為之.否則,按常理推算,負責此公路建設的人不把牢底坐穿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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