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娃法庭玩耍 遭法院人員性侵

湖北省公安縣一名四歲女童在當地法庭玩耍時竟遭到法院工作人員強暴。但法院負責人稱,嫌犯是臨時工,並非正式公職人員。

"楚天都市報"報導,這名受害小女童已由家人安排到北京暫住。案發地公安縣章莊鋪鎮政府院內的南坪鎮中心法庭章莊鋪辦事處內。法庭辦公室通往隔壁的一個套間就是女童受害的地方。

五月廿日下午五時許,正在外面玩耍的童童哭著跑回家告訴其爺爺奶奶,他們立即報警。警方追查是在法庭工作的四十歲男子王昌平,但王昌平已逃逸無蹤。不久,王昌平發給受害者家屬一則簡訊:"...今天做了很對不起您的事,對不起,請您原諒,放我一條生路..."

警方全力追查後,隔日凌晨二時許在某旅社逮獲王昌平,經查,王昌平早年與妻子離異,育有一子。公安縣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王昌平不是他們的公職人員。南坪鎮中心法庭負責人稱,王昌平曾是法庭的臨時工。

鎮政府人員則表示,王昌平已在南坪中心法庭章莊鋪辦事處工作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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