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寧 :貧富矛盾,還是官民衝突?(圖)


許多中共幹部來這樣的娛樂場所消費

最近發生一起事件受到各界民眾廣泛的關注,並引起熱議。這就是湖北巴東年輕女工防衛中刺死刺傷強行索春的官員案。

日前,湖北巴東縣女子鄧玉嬌在工作的娛樂城遭遇欺凌。三名當地鎮政府幹部先要求她提供"特殊服務",被拒後又用一沓錢擊打鄧的頭部。

由於拒絕官員的無恥要求,鄧玉嬌隨即受到言語的羞辱和暴力攻擊,被兩次按倒在沙發上。情急羞憤之下,鄧揮刀自衛,殺死一人重傷一人,並於當晚自首。

在這個案子中,一方是有錢有勢的囂張權貴,另一方無權無錢的弱勢分子。一方是權勢者憑藉權勢試圖用各種手段把自己的責任化大為小,而受害的弱勢一方則無力自保。尤其是女工鄧玉嬌的命運及司法系統在這個案件上的作為必將繼續受到高度的關注。

自然,各界都把同情的目光投向了弱勢群體一方,並對鄧玉嬌能否在現行的法律框架和司法系統得到正義抱有極大的疑慮。由此也引申出對當今中國社會狀況的重大爭論:中國當前的社會矛盾,是貧富矛盾,還是官民衝突?在鄧玉嬌和前不久的貴州習水官員姦宿幼女案中,我們再次看到了不爭的事實:作為有權者的各地各級官員,他們拿著大把的錢,是遍佈各地的洗浴、按摩、歌廳、髮廊等地下色情場所的主力消費者。在這樣的場所,這些官員不僅毫無顧忌,而且還格外囂張。

在鄧玉嬌案中,在強行買春被拒後官員鄧貴大還要掏出一疊鈔票來扇打她的頭,揚言自己有的是錢。鄧貴大的口頭語言與肢體語言傳達的信息非常明確:我是官員,你還敢拒絕?況且我還有的是錢?

衝突類型

發生在當今中國的社會衝突,以以下兩種類型居多:一種是貧富矛盾,如許多寶馬車撞人案的背後。另一種官民衝突,像本文一開始提到的那個案件,各種上方事件,瓮安事件,太石村事件。

改革三十年依賴最大的社會衝突,莫過於二十年前發生在北京的衝突。

中國的經濟,與其說是市場經濟,不如說官場經濟。權力與金錢空前結合。我們很難分得清管家與富人。如果政府黨政官員沒有很好的關係,在中國要成為富豪,幾乎是天方夜譚。官員一直是官場經濟最大的受益者。一些富人常常敢於開著寶馬車欺負百姓,也正是因為他們往往有政府官員作為靠山,才敢囂張。

如果貧富矛盾的背後。還是官民衝突。官民衝突可以說是中國數千年歷史的主調。有趣的是,官民衝突卻常常被轉化為貧富矛盾。但結果是,貧富矛盾因為戰爭與革命而暫時得到解決,官民衝突的脈絡卻從未中斷,兩者往往緊密地糾纏在一起。

中國在二十世紀的最昂貴的革命就是以解決貧富矛盾和官民衝突的名義發動的。但是,時至今日,官民衝突與貧富矛盾卻愈演愈烈。中國的貧富懸殊,不在富人與窮人之間,而在於官員與百姓之間。

統計數據表明,這些年來,政府與官員收入的增長速度始終大幅領先於社會收入的增長速度。也許,在真正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矛盾是窮富矛盾。在官場經濟下,最大最尖銳的不是窮富矛盾、不是貧富差距,而是官民衝突。

但是,由於官民衝突往往穿著貧富矛盾的外衣,於是,許多人認為,解決貧富矛盾的方法就是解決官民衝突的方法。這種思路無異於抱薪救火、飲鴆止渴。

解決貧富矛盾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方法。一種是通過剝奪,把富人變成窮人,就是中國紅色革命所做的那樣。今天,有許多人主張用變相的剝奪(高稅收)來把富人變成窮人。還有一種就是把窮人逐步變成富人或比較富人的人,方法是給窮人提供充分的經濟自由和產權保障,通過法治來防止富人對窮人的侵害,為窮人變成富人提供充分的制度和政策環境。

官員受益

但是在中國,每當談到解決貧富矛盾的時候,朝野幾乎都異口同聲地主張第一方法,即剝奪富人。但是,在現行制度下,剝奪富人的收益者首先不是窮人,而是官員,他們先從稅收中自肥。官員拿到富人的錢之後,也勢必變得更加驕狂,就像我們看到的鄧貴大那樣。

現在幹部腐敗有擴大趨勢,腐敗的級別越來越高,貪污受賄的數額越來越大,高官動輒貪污數千萬甚至上億元,開名車、住豪宅、包二奶、養情婦,生活極端腐化墮落,同百姓已經水火不相容。這種方法掩,使官員更富有,權力更不受約束,掩蓋了官民衝突的真相,延誤瞭解決官民衝突的時機,轉移了人們對官民衝突的關注。如此以往,官民衝突必將愈演愈烈。

不論貧富衝突,還是官民衝突,其背後都是不受約束的專橫權力在作祟,不論這種權力是政治的,還是經濟的。所以,解決問題的辦法,不是用重稅剝奪,不在於權力主導的再分配制度,而是在於限制專橫的權力,不論是政治的,還是經濟的。

如果專橫的權力得不到約束與制衡,二十年前發生的事件,以後還將發生,甚至正在發生,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地點,因為不同的導火線,呈現出不同的規模。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作者劉軍寧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