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辛欣綜合報導】鄧玉嬌明確向兩位代理律師夏霖、夏楠會表示自己遭性侵犯後,21日內衣物稱被其母離奇清洗,關鍵證據被毀。23日兩位志願律師被鄧玉嬌家屬離奇中止委託合同,對於該被外界傳"公安部拍板"的鄧案律師評論稱:"此事非常複雜、背景非常非常的深。"
面對官方對兩位律師"違規泄密"的罪名,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顧問、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張思之,致函夏霖律師稱:"考察你們前段工作,就我們所見,完全合法,無懈可擊。這是《刑事訴訟法》第96條第2款賦予律師的職責。"
5月23日夏霖、夏楠兩位律師在網上公開《關於鄧玉嬌一案的聲明》聲明被家屬解雇離奇經歷:
「今天早上,我們看到了長江巴東網的新聞通稿,該稿稱鄧玉嬌的母親張樹梅聲明解除與我們兩位律師的委託關係,非常震驚。自從5月21日張樹梅被野三關派出所所長譚靜帶走之後,一直無法順利溝通,關於是否解除委託關係一事我們並不知情。況且,這樣的聲明從政府口中發出,十分不妥,讓人疑竇叢生。
上午10時40分左右,張樹梅來電錶示,政府新聞通稿中關於她的聲明不實,她並沒有決定與我們解除委託關係,要求與我們見面。我們等至下午4時許,張樹梅忽然致電要求解除委託關係,不肯與我們面談。
此前,媒體報導稱我們發現此案存在"強姦"情節,這是不實報導。我們所指的是"性侵犯",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強姦(未遂)",並不是民間俗稱的"強姦"。對於政府這種不妥行為,我們表示強烈憤慨,對前輩和同行張思之、浦志強律師的《致夏霖律師的聲明》,表示謝意。"
鬱悶的網友紛紛發表心聲,我愛普通人稱:"想起過去的一句話: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把水攪渾,陷害無辜,"偉光正"無恥地為自身的罪孽辯護!是有人找鄧,欲施侵害,不是鄧找上門去刺死‘貴大'何來"故意殺人"之罪名?至多是"防衛過當"。"
網友厚黑先生則一語道破天機:"人在人家手裡,證據在人家手裡,家人也在人家手裡操縱著,黑的白的都在人家那裡。看楊佳案,再看此案,真的有些鬱悶。"
"玉嬌家人和當地政府可能已經達成協議了吧,為什麼把無私幫助她們的好律師解雇了呢?"網友俠客則似乎已經看破了案底。
對於公安部對鄧案的黑箱操作,有網友則脊風陣陣:"周永康領導的公安部已經沒有公平可講了!共產黨的天下黑白顛倒,黑得讓人不敢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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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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