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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明確表示曾遭性侵 律師吁取證

 2009-05-22 09:5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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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5時30分,兩位代理律師夏霖、夏楠與鄧玉嬌結束一天會談後,告知記者該案很可能出現重大取證失誤。鄧玉嬌案發當天的內衣內褲至今沒被警方提取,而是被鄧玉嬌母親張樹梅帶回家中。而此時,已經距離案發有11天之久。

律師昨日呼籲及時取證昨日下午,兩位律師走出看守所後,大呼「喪盡天良、滅絕人性」。與上午會談結果不同的是,夏霖律師一度痛哭失聲,多次失態,當即要求媒體通過網路發送一份「求救」信息:「我向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的老師,什麼老師都可以。或向貴陽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物證鑑定專家劉開來求助。請大家通過網路趕快找到他們,請他們趕快答覆。這裡有重要的技術問題,事發11天以後,殘留在乳罩、內褲上的指紋或其他物證還能否找到、監測提取。這邊地處南方長江邊上,潮濕山區,內衣內褲均為紗質麵料。」

據兩位律師所說,在下午的會談中,鄧玉嬌陳述了案發當天的具體細節。據她說,案發之後,她換了一身衣服,隨後被警方帶到恩施優撫醫院。而她換下的衣物則被母親帶回家中。到記者截稿時,警方並未到她家中取證。

因為只是偵查階段的律師,沒有調查取證權,所以夏霖說:「我要求他們立即去取,他們沒有給予明確的答覆,說要請示領導。他們沒有按照我的要求去及時封存這份證據,如果不及時去封存,根據我的職業判斷,這些證據就會消失掉。」

他們只有懇求巴東警方把證據及時封存起來。如果還不及時封存,證物就會消失在人間,指紋等物證就會消失掉。因為取證有一定的時效性,現在的指紋提取,都是有難度的。

她明確表示受到性侵犯夏霖律師說,在會見鄧玉嬌的過程中,鄧玉嬌明確說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況。

他還發現,巴東警方到現在為止都沒有提取5月10日那天案發時的內衣內褲。

昨晚9時,兩位律師經過與巴東縣刑警大隊兩個小時的交涉,他們的請求還是沒有得到明確答覆。

鄧玉嬌告訴代理律師,案發當天,她一直被羈押在野三關鎮派出所,並沒有被送到巴東縣派出所。5月12日,警方把鄧玉嬌直接從野三關鎮送到恩施優撫醫院。因此,鄧玉嬌當天的內衣內褲一直沒有更換。

到醫院後,鄧玉嬌因為要換醫院的病服,母女倆都不知道情況,鄧玉嬌換下來的內衣包括外套,全部交給了她母親。到現在為止,鄧玉嬌的衣物還在她母親張樹梅家中。

本來張樹梅應陪同律師會見鄧玉嬌完畢,但張樹梅卻被警方帶回家中,取走了鄧玉嬌平時服用的藥物。而張樹梅的家在野三關鎮,離巴東縣城有三個多小時的車程。兩位律師急忙告知張樹梅保存好家中所有證物。

當晚,律師要求見當地有關負責領導,請求保護證據,均被告知此案由專案組辦理。最後安排了巴東縣刑警大隊的負責人李隊長會見了他們。

夏霖律師在刑警大隊筆錄了一份報告,主要報告了一個重要情況:鄧玉嬌的胸罩和內衣到現在還沒去提取。

「如果這份證據能保存下來,鄧玉嬌是否被強姦,所有真相都會大白於天下。」兩位律師說道。

未見她有精神異常

5.10案件發生後,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兩位律師免費擔當了鄧玉嬌案偵查階段的代理律師。兩位代理律師5月17日到達巴東後,經過3日等待,終於接到巴東公安局同意會見鄧玉嬌的通知,並於昨日上午9時30分,首次在巴東看守所見到鄧玉嬌。

案發後,鄧玉嬌就被送往恩施優撫醫院,被警方以「故意殺人」立案的鄧玉嬌於5月19日下午被警方帶回巴東縣看守所。兩位律師昨日上午在看守所見到鄧玉嬌。夏霖律師上午結束會見時,從看守所出來打了一個「V」字形的手勢,「總的說來,今天還算順利」。

「與她交談過程中,她邏輯清楚,一點也看不出她有精神異常。」律師非常肯定地告訴記者。鄧玉嬌代理律師夏霖描述,鄧玉嬌狀態良好,思維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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