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官方媒體報導杭州市公安局20日晚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公安機關偵查已經終結,5月20日,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受害者家屬與肇事方已經達成協議,受害者父母獲賠113萬元。
来源:
杭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介紹說,根據受害方與肇事方雙方代理律師提出的申請要求,公安交警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主持了該起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調解,雙方於18日達成協議,由肇事方向受害方一次性賠償人民幣642613元。另經雙方家屬及代理律師協商,肇事方母親與受害方父母還達成了補充協議。考慮到該起交通事故給受害方父母的精神造成了特別重大的損害,肇事方「自願另行補償」給受害方父母今後的生活費人民幣487487元。
據瞭解,受害者譚卓父母在善後事宜妥善處理後,於5月20日晚離杭返回家鄉。
對此令人不解的是,一般都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像這種刑事審判還沒開,民事賠償就支付了的,是否可以預示著法院的宣判:有期徒刑3年,緩期2年執行?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譚卓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