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交通肇事定罪飆車案肇事者

5月15日,據杭州市公安局發言人表示,"5.7"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胡斌已於今日被公安機關以"交通肇事罪"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5月7日晚8時許,年僅20歲的"富家子弟"胡某駕駛大紅色三菱跑車在杭州繁華的街頭與朋友 "飆車",將看完電影,正在穿過斑馬線回家的25歲青年譚卓當場撞死。9日,胡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警方公布"5.7"肇事案偵辦情況:胡斌負全責

5月7日20時08分許,肇事者胡斌與同伴孔偉偉、袁小波分別駕車前往西城廣場看電影,途徑文二西路南都德嘉西區繁華路段飈車時,胡斌駕駛的車輛撞上由南向北行走在人行橫道上的譚卓,造成譚卓死亡。

公安機關最終認定胡斌在本起事故中負全責,死者譚卓無責任。

"在事故調查初始階段,交警部門在向公眾通報事故情況時,引述肇事者和同伴關於車速‘70碼 '的說法是不嚴謹、不妥當的。" 杭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表示。

據瞭解,肇事者胡斌及其父母對該鑑定結果無異議,死者譚卓父母目前尚未對鑑定結果表態。

"飆車案"鑑定結果:車輛被改裝 時速逾84碼

杭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14日說,公安機關目前已接到鑑定機構出具的杭州鬧市"飆車案"相關技術問題的鑑定報告。根據該報告,肇事車輛存在違法超速行為,時速在每小時84.1公里至101.2公里範圍,肇事車輛被改裝或部分改裝。

對公安機關的上述"交通肇事罪"說法,很多人持異議,認為應該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某網站的跟貼已經達近2萬。認為對這個事情去耗時費力的鑑定車速實在是混淆視聽,80、101 、70又怎麼樣?關鍵是他不應該在鬧市區滿是行人的大街上飆車,這才是事情的關鍵。對生命的漠視、對他人生命的極端不尊重才是事情的根源。他們這種行為和蓄意謀殺沒有一點兩樣。這才是事情的關鍵。現在這些專家來這裡鑑定車速實際上是在轉移公眾的注意力,故意將速度說得模棱兩可,挑起大家的激烈爭論,引導著大家的輿論焦點和注意力,將一起蓄意的謀殺在無形中變成了是否超速、超速多少的交通肇事,希望大家擦亮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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