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冤民大同盟成員赴港遭攔截經過(組圖)
我們一行四人(張兆林、呂龍珍、陳啟勇、張茵)於2009年3月4日下午4時40分因準備去香港參加全國冤民首屆代表大會在廣州東站天河區邊檢站受到阻攔。其中張兆林、呂龍珍的港澳通行證被沒收,陳啟勇、張茵二人的護照被沒收他們兩人是經過寮國駐中國大使館的簽證並有機票。但更令人憤慨的是我們還遭到強制抄身。呂龍珍女士還遭到邊檢站警察動粗,該警察警號是038,是我們集體呵斥及正好邊檢站領導路過方才阻止暴力的發生。但令人不可思議的,中國邊檢天河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竟然拒絕開具沒收單,於是我們一行四人被天河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滯留邊檢站,2009年3月5日深夜邊檢站領導甚至威脅我們離開,但就是拒絕開具沒收單。
2009年3月6日張兆林、陳啟勇到廣東省公安廳狀告天河邊檢站沒收護照、港澳通行證不出具沒收單,門口武警讓我們打110報警,於是建設路派出所民警受理後出具報警單為證。天河邊檢站領導見我們堅持要沒收單在晚上八點多鐘與我們談判才勉強出具了一張收繳護照\證件證明。現將這四張證明掛在網上供大家評析。在這張收繳護照\證件證明中,邊檢站只承認護照、港澳通行證是上海市公安局宣布作廢,天河邊檢站是執行上海市公安局的命令,並且已經將護照證件寄往上海市公安局。同時告訴我們有什麼訴求請向上海市公安局反映。
在此我們一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河出入境邊檢站是歸誰領導?二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河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沒收護照\證件依據是哪一條法律?是否執行上海市公安局的命令就是法律?因為這張收繳證明中沒有列舉收繳的法律依據,只有奉行上海市公安局的命令。三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河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收繳別人的護照證件就可以不告訴被收繳人的權益嗎?因為這張收繳證明上面沒有告知我們有行政復議和向人民法院訴訟的權利。這是上海市公安局命令你天河邊防檢查站這樣答覆被收繳人的嗎?用這樣的方式答覆我們,你們和上海市公安局是否可以逃避法律對你們的追究?四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河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沒收我們的護照和證件憑哪一條法律依據可以在事後50多小時才開具這張收繳護照證件證明。這不是變相非法拘留我們50多個小時嗎?現將收繳護照證件證明及我們的火車票也掛在網上。讓社會各界知曉我們就是為了這張收繳證明在廣州東站天河邊防檢查站熬了50多個小時才獲得。
從這張收繳證件證明中我們還可以清楚看到上海市公安局如何聯手勾結廣東邊防檢查站非法剝奪我們去香港赴中國冤民代表大會的權利。這是對中國冤民大同盟的仇視!並想瓦解這一新成立的民間團體組織,如今這一組織已有8萬2千人參加,如果中國冤民大同盟未經依法登記,我們一行四人在廣州東站的命運恐怕不僅僅是阻擾,而是逮捕和拘留了!在此我們呼籲一切海外有良知的媒體、民間團體組織及聯合國人權觀察組織能關注中國冤民大同盟成員的命運及譴責上海市公安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河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的惡劣行徑。
切實維護中國冤民大同盟合法權益及中國冤民大同盟成員合法通行香港的權益,我們將拭目以待今後還有多少中國冤民大同盟成員被攔阻再去香港的邊防檢查站。
中國冤民大同盟成員
張兆林
呂龍珍
陳啟勇
張茵
2009年5月14日
附沒收證件的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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