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4死礦災 因官員與礦主勾串瞞報

發生在去年7月14日的河北省李家窪煤礦炸藥燃燒致34人死亡的礦災,經過近10個月調查後查明,這是1起非法盜採、基層公務人員和礦主有系統串通瞞報的責任事故和惡性案件。

河北張家口市蔚縣李家窪煤礦去年7月14日發生重大炸藥燃燒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近2000萬元。

這家煤礦從2004年底就開始違法施工,2006年6月開始違法產煤,從來沒有任何審核手續、沒有任何證照,是標準的盜採國家煤炭資源。

礦災發生後,礦主隱瞞不報、轉移屍體、破壞現場、銷毀證據,而蔚縣和南留莊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和一些基層幹部也參與瞞報,並與礦場有「權錢交易」,導致監管失控。

新華網從調查報告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其中礦主的行徑和地方官員的勾串瞞報,是最重要的間接因素。

尤其地方官員明知礦場是非法營業,但在長達3年半內都未依法查處和關閉,任其非法購買、儲存和使用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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