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普寧市長向農民打借條借5畝土地(組圖)
耕地邊的推土機
上訪第2天被砍傷
孩子舉小白旗,喊著口號"還我土地"
警察給村民送禮破門,這樣的功夫抓賊,小偷無處可逃。圖為村民家大門門被警察砸爛
村民這大門是警察用什麼飛天神功砸成這樣?
警察就是警察,村民的鐵門都被鋸開
這村民的大鐵門被警察切割,裡面是小偷就跑不了,可惜裡面不是小偷,是人民。當天晚上警察用這樣神功砸毀多家村民家的大門。有村民稱,當天晚上被驚醒時,正在夢中醒來,夢見國民黨警察要來抓自己。
當晚村民被拘留後不久遭逮捕,其中最大年齡者70多歲
提示:廣東省普寧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林少純找農民借5畝土地,借期半年,半年後政府要徵收160土地......由於村民反抗......政府面子大失,為報答村民恩情,某日凌晨3點政府派大批警察進村攜帶電鋸、大鐵錘、斧頭暴力開門進行慰問村民,10位村民被浩蕩警車隆重送進了看守所,年齡最大的70多歲......村民想不通,如果強盜進房子搶東西時,還要打開大門迎接,反抗是違法的?遭遇暴力強姦時要順從脫下褲子,要讓強姦犯姦的開心?
2007年11月3日晚上 20:00多,廣東省普寧市常務副市長林少純、燎原鎮黨委書記方樹良、副鎮長陳先鋒、鎮黨委委員、燎原鎮烏石村書記、村委會主任、燎原鎮烏石村一村(烏石村下面共分7個小村(組))村長,在普寧市燎原鎮烏石村一村王氏祠堂門口廣場召開會議,參加會議的有烏石一村村民代表和烏石一村村民大約有200到300 人之間。會上,普寧市常務副市長林少純稱,要向烏石村一村借5畝地建"虎門際服服裝城"奠基石,借期半年,費用是,每畝地1000/年,半年500元/畝。
常務副市長在5畝地條上簽字
常務副市長林少純稱,借5畝地搞"虎門際服服裝城"奠基石,如果以後要征地需要跟村民談,談不攏(村民不同意)這個地就不征,借的5畝地到時間還要還給你們,就好比辦喜事借房子,喜事辦完了房子還是要還的。 21:00點多開完會後,村民同意借5畝地。隨後,老人會(都是一村村民代表組成)王坤錦(63歲)、王振升(73歲)、王坤正(61歲)、王木韓(55 歲)和副市長林少純、燎原鎮黨委書記方樹良、副鎮長陳先鋒、鎮黨委委員、燎原鎮烏石村書記、村委會主任、燎原鎮烏石村一村村長來到烏石村委會,在村委會會議室常務副市長林少純當面在早已經準備好的5畝地的借條上(電腦列印)簽上自己的名字"普寧市常務副市長林少純",5畝地借條上蓋有燎原鎮政府和燎原鎮烏石村委會的公章。
隨後,老人會成員王坤錦拿著有常務副市長林少純簽字的5畝地借條回到烏石一村王氏祠堂前大廣場上給參加會議的所有村民過目,村民看後認為,常務副市長林少純調走後怎麼辦?村民要求常務副市長林少純將5畝地的借條上蓋普寧市政府的公章,後將5畝地借條轉交給副市長林少純。村民稱,普寧市政府後來不同意在土地借條上蓋市政府的公章,後借條交由烏石村書記保管,村民再找烏石村書記要5畝地的借條時,烏石村書記稱,5畝地的借條被鎮政府領導拿走了......。
多填土遭"罰款":書記稱,罰款不好聽
2007年11月9號,政府開始在借的5畝地上進行填土,烏石一村老人會(老人會成員10個人,都是60到 70多歲的老人組成,賴國雙58歲,也是老人會成員。)成員現場測量填土時發現,政府填土的時候多填4畝多地。11月14日晚上,烏石一村老人會成員在烏石村委會書記辦公室與村書記協商如何處理被多填4畝多地,老人會成員認為政府不按照合同辦事,要罰款2萬元。烏石村書記稱,罰款不好聽,拿1萬元給你們一村老人會做活動經費。11月15號上午烏石一村村長賴松文將1萬元現金交給老人會王坤正,由王坤正將1萬元交給賴國雙(負責保管錢)。
服裝城名字被更改
2007年11月16日上午8點,當地政府在烏石村召開"虎門國際服裝城"奠基石,參加奠基石的有普寧市主要領導、揭陽市等領導參加。
2007年11月16日,"虎門國際服裝城"奠基石之後一個多月,"虎門國際服裝城"名字改成了"中國普寧國際服裝城"。
借地---租地---變徵地?
借地變成了後來的租地,租地村民不同意,害怕租幾年後地被賣掉,政府隨即向村民征地,要求徵收烏石一村160畝地用於建設"中國普寧市國際服裝城"。每畝地徵收價格63500元,實際上到村民手中並沒有這麼多,按照政府掛牌出讓該地底價計算,賣出去每畝地至少42萬元。由於賠償沒有談妥,村民不同意征地。部分村民認為,賠償沒有談好,主要是村官太黑,多數村民同意政府征地。由於村民認為村官太黑,賠償問題沒有得到落實,村民阻止政府強行開工。
2008年3月左右,政府接著又要填土,烏石村幹部騙上面領導,村民同意征地並簽名了,實際上這些簽名都是找其他外村村民來冒名頂替,每簽一個名,外村村民可以得到20元錢。
2008年9月6日晚上,天下著雨,政府出動人力和機器強行推掉160畝地上的農作物,青菜苗和長了7、8年的芒果樹,村民得知後進行了阻止,政府沒有完全成功。9月7日早上,燎原鎮組織各村治安員和派出所警察繼續來砍果樹和耕地上菜苗。
上訪回來第二天遭毒手
9 月8日上午,賴國雙等5位老人會成員(村民代表)到普寧市信訪局上訪,9日下午2點左右,賴國雙在自己的小店(在村裡開的小賣部)被2個20多歲年輕人拿著一尺多長的水果刀砍傷,賴國雙右手筋被砍斷,肋骨被砍斷,左手被砍2刀,共被砍4刀,凶手行凶幾分鐘後,快速出門坐上路邊接應的紅色摩托車逃跑。賴國雙被砍後在醫院住了一個月,花了4萬多元醫療費,全部是村民捐款,被砍時58歲的賴國雙只是村民代表,不同意征地多次上訪,並無和其他人結怨,賴國雙至今沒有拿到自己傷情的法醫鑑定報告。烏石一村是王姓和賴姓兩大姓氏組成,王姓為大姓,人數最多。烏石村一村有耕地300畝,人口1500人左右,家庭300多戶,賴姓佔100多戶。
賴國雙被砍傷後,村民非常氣憤,更堅定不同意征地,認為賴國雙之所以被砍傷是與征地有關,很多村民懷疑是村幹部買凶,但是沒有證據。村民隨即輾轉到普寧揭陽、廣東、北京多個部門上訪。
2008年11月11日,政府出動公安局200名警力和挖土機全部推掉土地上的農作物。11月12日,村民又去揭陽上訪......。
村民老小抵制政府強行開工,領導很沒面子
2008 年12月19日,市委書記、市長、其他領導和服裝行業老闆等人在烏石村一村舉行"中國普寧國際服裝城"開工典禮和招商會。由於被村民堅決阻止,現場很多小孩子手舉小白旗,嘴裡喊著口號"還我土地",小白旗上寫著"還我土地"。由於村民強烈阻止,開工典禮和招商會沒有開成,準備來投資的商人看到地沒有談好不敢來投資。隨後,村民和小孩子手拿木棍把政府圍在農田裡的鐵皮推倒了幾十米,準備復耕。開工典禮和招商會現場,幾名保安準備強行衝入,被村民推打退了出來。官員和警察當天都非常理性、克制沒有造成嚴重事件。村民認為,強烈阻止開工是因為,村民沒有得到任何征地補償款,征地都沒有談妥,政府就要強行開工,這和搶土地有什麼區別?村民能不反抗?村民氣憤的稱到。
政府出動200警力凌晨3點攜帶電鋸、大鐵錘、斧頭慰問烏石村
2009 年2月1日凌晨3點,政府出動警察200多人,駕著卸下車牌的警車,拿著斧頭、大鐵錘、電鋸來向村民"還禮",警察通過砸、砍、鋸開村民家一道道門,孩子婦女嚇的哇哇大哭,老人嚇的不敢出聲,一些村民嚇的僥倖跳牆從後門逃跑,警察收兵時抓了9個村民,年紀最大的村民73歲。
2月2日上午,在普寧信訪局抓了一個烏石一村70多歲村民。這些被抓村民目前已經被逮捕,罪名是涉嫌擾亂社會秩序罪(實際上因為攪黃了政府的開工典禮和招商會,政府請來領導和老闆......讓政府大失面子)。當晚僥倖從後門跳牆的村民是因為警察沒有及時把家裡3到門砸開,還有村民僥倖是因為感覺不對及時翻牆逃跑,逃跑的村民四處躲避,不敢回家,害怕政府派警察上門來"送禮"。10位村民被抓後,其中一位70多歲村民2次差點死在看守所,知情村民稱,是公安偷偷2次把人送出來到醫院搶救。
遭遇強姦不能反抗,主動脫下褲子才能安全?
村民不理解,明明是自己的耕地,常務副市長來借地時都說的好好的,先借半年,如果要征地需要你們的同意,如果你們不同意我們就不征地,借你們的地,半年後也會還給你們。而如今,借出的5畝地沒有歸還還要徵收160畝,征地款沒有到農民手政府就要強行開工,村民除幾個人得到青苗賠償外,其他村民並沒有得到任何補償,政府要強行開工無意於名搶,村民認為。村裡脖子上繫著紅領巾的孩子都打著小白旗喊著"還我土地"。有村民認為,政府搶農民的土地應該是犯什麼罪?農民抗議維權就是擾亂社會秩序罪?當地政府究竟要給孩子幼小的心靈留下什麼?別人要衝入你家搶你東西,你在門口去阻止就涉嫌犯罪?當權力要強姦你時,請脫下你的褲子不要反抗,反抗是沒有意義的!當強盜要去搶你家東西的時候請打開大門,不然人被打東西還被搶?
編者:"中國普寧國際服裝城"征地雖然經過廣東省國土廳批准,但是,烏石村一村300多戶家庭只有3個村民在征地協議上簽字。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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