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振東2004年被引渡回中國
美國一名地方法官判處中銀廣東開平支行兩名前高層許超凡、許國俊和他們的妻子入獄8年至25年。
許超凡四人去年8月底被拉斯維加斯聯邦法院的陪審團裁定有罪。他們被控洗錢、詐騙、轉運贓物、造假護照和簽證的罪名,涉及款項達4.85億美元。
美國司法部在美國時間星期三(5月6日)發表聲明說,聯邦地方法官普羅判處許超凡入獄25年、許國俊22年,兩人的妻子各八年。
普羅法官還下令他們歸還4.82億美元。
許超凡和許國俊曾先後任中銀廣東開平分行行長,他們與另一名前行長余振東合謀挪用公款和詐騙在2001年被揭發後潛逃到美國。
余振東在2004年4月被美國引渡回中國,在2006年被判監12年,後來與美國控方合作。
美國司法部的聲明說,聯邦調查局的刑事偵緝部得到北京政府、中國公安部和司法部、香港警方和律政司的充分協助,提供重要證據和使證人能夠作供。
聲明還說,許超凡等人利用騙取來的部分金錢在拉斯維加斯的賭場豪賭,下注二萬至八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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