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期間申請示威 紀斯尊二審維持原判

星期一,在不開庭的情況下,福建中級人民法院對福建維權人士紀斯尊做出維持原判的決定。紀斯尊於奧運期間申請在奧運示威專區遊行時被押送回鄉,今年1月被福州臺江區人民法院判處三年徒刑。

福建維權人士紀斯尊先生的姐姐對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說,紀斯尊,1949年12月出生在廣東省,從小就隨父母到福建省漳州市定居。他有兄弟姐妹8人,他是老五。他從小就愛打抱不平,這樣的性格讓他在文革期間吃了不少苦頭。他在1998年開始幫助別人維權,在十年時間裏,代理過一百多起案件,受眾人數也多達百人。為了幫助一些弱勢群體,他不僅不收費用,有時還自己墊錢。受聘在蒼霞法律服務所工作後,按照所裡的規定,每一起案件必須要收3千元,如果當事人交不起錢,是不允許紀斯尊去代理。然而來找紀斯尊的人,儘是一些經濟困難的窮人,根本交不起幾千元代理費。服務所裡的規定不能違反,窮人又需要他的幫助,紀斯尊就以公民身份來代理案件。

「今天中午是我小妹看博客,才知道今天維持原判,聽了,我們姐妹大家都哭得要命,因為他太冤了。他為了維護群眾的利益,為人民做好事、做實事,反而被判了罪,這對他是太不公平,太不公平了!」

紀斯尊的姐姐說,奧運期間的8月11日,紀斯尊前往北京治安總隊申請在奧運示威專區遊行時,被警員與福建在京截訪人員抓走後,與外界失去聯繫。紀斯尊的姐姐說,中國奧運安保部長2008年7月24日公開對外宣稱在世界公園、紫竹院公園、日壇公園開設三個示威專區,紀斯尊就是響應這一舉措而依法提出出申請的,結果遭到如此對待,這是中國政府公然自食其言,失信天下:

「確實我們有話有苦,說不出來,對我弟弟太不公平,太不公平了!一個六十幾歲的老人家,也不是說為了賺錢,也不是為了甚麼個人利益,他是為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反而被判罪,確實我們作為親屬,確實是想不通。」

福州的維權人士吳華英說,紀斯尊多年來在福州一帶從事法律服務,幫訪民寫材料及提供法律培訓。2008年他代表福建9位訪名在北京申請到奧運會示威地點進行示威,結果被押送回鄉,一直被關在看守所,並在今年1月被福州臺江區人民法院判處三年徒刑,星期一,福建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維持原判的決定。

「他是為這些交不起律師費用的老百姓維權,因為我們這邊都有規定,按正規的律師的話,這樣子都要交幾千塊。假如一些老百姓交不起錢的話,他不是白白冤枉了嗎?紀斯尊作為福建的公民代理,他就是為我們這些交不起費用的訪民打官司,去出庭。」

吳華英說,紀斯尊代理的都是一些得罪人的案件,讓某些部門難以下臺。敢於為民眾討說法的人,自然就容易成為被防範和打壓的對象。從司法機關指控來看,紀斯尊被抓是因為偽造了「公民代理備案登記表」和備案專用章,但背後的真正原因會是當地政府對他進行打擊報復:

「就是說作為地方官員的話,最好你們這些老百姓冤了白冤,你交不起錢,就請不起律師,你就在權利這塊,法律賦予你權利這塊,全部作廢。」

吳華英呼籲國際人權組織關注紀斯尊案件,敦促福建當局盡快釋放紀斯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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