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男子斧劈情敵 碎屍煮熟後拋入江中

核心提示:重慶一男子用將斧頭情敵殺死後將屍體肢解煮熟,將內臟倒入住處旁的公廁,手段極其殘忍。4月26日,該男子在法庭辯稱自己並非故意殺人,殺死任某完全是因為當時情緒激動。

重慶晚報4月28日報導 胡某與任某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夥伴,但胡某將任某殺害,碎屍煮熟後丟棄。昨日,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胡某講述了他的殺人原因:因為任某在胡某離婚前,就與胡某的妻子王某關係曖昧;任某在與王某同居後,還以幫他撫養孩子為名,經常找他要錢。

受害者家屬要求胡某賠償贍養費、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41萬餘元。

朋友與妻子私奔

胡某今年47歲,是江北區貓兒石人,與任某從小一起長大。1996年,胡某與自己的第二任妻子王某結婚,婚後育有一女。據他稱,1998年,他發現妻子王某與任某關係曖昧。2001年,妻子離開他與任某私奔。2004年,妻子王某回來,表示願與他重修舊好,他接受了。但他發現,妻子與任某仍藕斷絲連。

2006年6月,胡某與妻子離婚。離婚後,二人仍住在一起,直到2007年國慶節期間,王某才搬離胡某的住處。隨後,王帶著女兒,與任又開始交往。

殺人碎屍棄江中

胡某說,王某與任某在一起後,任某時常向自己索要錢財,說是幫自己養孩子的費用。2008年11月25日晚,他換上一張未登記身份證的手機卡後,通知任某到他住處談事。見面後,任某又向他要錢,胡某想到自己妻子與任某的事,心理更不平衡,就與對方起了衝突。任某掏出小刀威脅他,但被他所養的狗咬住手臂。然後,任某將他推倒在床,他順手拿起斧頭猛擊任某頭部,直至其死亡。殺人後,他將屍體肢解煮熟,將內臟倒入住處旁的公廁。隨後,他駕車來到渝武高速公路馬鞍石大橋,將剩餘屍塊及任某的衣褲和作案工具拋入嘉陵江中。

2008年12月11日,胡某被公安機關捉獲。據瞭解,受害人任某年輕時曾獲得過沙坪壩區散打輕量級冠軍。

辯稱不是故意殺人

昨日庭審中,胡某辯稱,自己並非故意殺人,殺死任某完全是因為當時情緒激動。

"那為什麼通知任某時,專門換上未使用身份證登記的手機卡?"公訴人表示,這張手機卡上只有胡某與任某的通話記錄,這證明了胡某有加害被害者的故意。胡某在殺人後分屍並將其煮熟,手段極其殘暴惡劣。

昨日,任某的母親也趕來參加了旁聽。年過七旬的老人好幾次老淚縱橫,"一定要嚴懲他,不能放過他......"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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