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網路圖片)
【看中國記者張頌宇採訪報導】今年教育部在高考招生中新增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對考生的政治態度丶思想品德作全面鑑定。該「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指,考生如曾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或參加邪教組織的」或「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丶性質惡劣」,均列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針對這個新出臺規定,考生具體該如何解讀適用?記者採訪了法學博士袁紅冰在法律上的見解。
依" 邪教組織"定義 中共是邪教組織
依中國法制,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對有關法律規範含義等可作解釋和說明,以適用於具體案件或事項。有關「邪教組織」定義,北京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在2000年10月30日公布《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第1條對「邪教組織」作出定義,指冒用宗教丶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丶散佈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丶矇騙他人,發展控製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具體如何推定哪些為邪教組織,袁紅冰表示這根本上可回到憲法基本原則來看。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明言,中國人民必須接受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並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法律中規定人民集體接受一種思想丶主義,違反世界現代文明法的基本精神,這 實質上是一種政教合一做法,目前世界文明法律是不許設立國教的,而中共搞政教合一,要求人民統一接受馬列思想,歷次運動中神化中共領袖,以散佈馬列階級鬥爭蠱惑丶矇騙民眾,整治中直接與間接害死千萬中國人,根據對邪教實質定義,中共本身就是個大邪教。
法輪功與訪民權益最受影響
袁紅冰指出,實際上「反對憲法基本原則或參加邪教組織」主要針對迫害法輪功而來,政策也不是今年才有,只是變換說法,重新組合。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丶性質惡劣」則可能被濫權引用,擴及損害例如維權丶上訪民眾的權益。
他進一步指出,這是中共利用教育制度系統的控制中國人思想的一項作為。以藏人為例,這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遵從憲法基本原則,就是要接受馬列為前提,馬列思想是無神論,而藏傳佛教是西藏人全民信仰,這是不是要藏人考生放棄自己信仰?藏文化不就沒了?實際上,中共歷來發動政治思想整治,都首先指向中國各種優良文化的破壞丶迫害獨立思考的知識份子,就文化意義上,中國已被馬列外來文化殖民,中共是背叛自己文化祖國的賣國賊。
袁教授表示,根本上對中共訂的法規也不用認真看待,陷入它所訂的法規做解釋只是文字遊戲,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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