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維權律師劉堯被判18個月 緩刑兩年

深圳劉堯律師為失地村民維權,終審判決判刑十八個月,緩刑兩年。

深圳律師劉堯因受廣東省東源縣失地村民委託,2007年12月兩度企圖阻止東源水電站船閘施工,於2008 年6月17日被控"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經過兩次上訴,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4月16日)終審,將二審判處的兩年刑期,改為有期徒期十八個月,緩刑兩年。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歡迎終審判決再次減刑,但本會促請當局正視此案證據不足,要求完全撤銷對劉堯的刑事處罰。

事源深圳律師劉堯分別於2007年12月11日和17日,與30多名村民等在東源水電站船閘施工現場,拆毀工地模板、方木條和鋼筋,企圖阻止施工。當局於2008年6月17日,僅根據廣東省東源縣物價局認證中心的一份未蓋公章和沒有鑑定人員簽名的《涉案物價格鑑定結論書》為唯一證據,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將劉堯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劉堯不服判決隨後提出上訴,2008年9月24日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原審,發回東源縣人民法院重審。2008年 12月17日,東源縣人民法院判處劉堯有期徒刑兩年,劉堯隨即向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及至2009年4月16日,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終審判決,判刑十八個月,緩刑兩年;而涉案的另外兩村民免受刑事處罰。據新華社報導,在4月10日進行的二審公開開庭期間,當地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司法監督員和廣東省律協、深圳市律協代表及社會各界群眾共150餘人參加了旁聽。劉堯的代理律師李方平在案件終審宣判後表示,仍堅持認為劉堯無罪。

自劉堯律師一審被判刑後,立即引起全國律師界的強烈反應。首先,深圳律師協會向河源中級法院致送了《切實維權劉堯律師合法權益的緊急報告》。然後,十個省市的36名律師也在北京集會激烈討論劉堯案件,並且聯名緊急致函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二審公平審理,以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北京律師李方平和謝燕益隋即為劉堯案件二審程序提供緊急法律援助。2008年7月29日,《南方都市報》也發表《律師維權‧反陷囹圄》一文,加以聲援。北京律師秦兵、黎雄兵等30名全國律協會員也寄信給"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並於寧會長",要求支持率師執業。 2008年12 月17日二審判決減至兩年有期徒刑後,511名深圳律師聯名發出呼籲信,公開質疑東源縣法院的判決失當。

此外,上海維權律師嚴義明於本月14日在其律師事務所中,遭受三名佯言諮詢法律意見的男子襲擊,被打至右肩肩胛骨骨折,身體另有多處受傷。據悉,嚴律師出事前幾天,收到同是操東北口音的人士的來電,恐嚇他不要參與一宗維權案件。上海警方已展開調查,本會呼籲當局嚴懲不法之徒的暴力行為,保障律師執業的安全。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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