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平塘縣醫院非法採血64人感染丙肝

貴州黔南布依族自治州平塘縣人民醫院在中國1998年出臺獻血法後,依然非法採血達四年之久,造成64人感染肝炎。(林樂同報導)

最新一期新華社旗下的《瞭望》週刊報導,平塘縣人民醫院由98年至02年期間非法採血,公安在事隔6年之久,於今年3月26日才以涉嫌非法採集供應血液罪刑事拘留縣人民醫院原院長黎昌和。黎昌和於1997年至2003年期間曾任院長職務。

報導指事件被揭露源於去年9月,一名曾住院的患者患上丙型肝炎,而該名病人曾在2001年3月在醫院做手術,並曾輸血300毫升血。醫院對此進行病歷調查,經多方查證,確認患者輸了一李姓丙型肝炎病患者的血。李於1998年至2002年曾在縣人民醫院供血,受血者多達幾十人,其後醫院確認64人感染。醫院隨即啟動治療方案,對所有感染者進行檢查。

報導引述人民醫院副院長謝勇表示,當年捐血者李等9人,長期住院賣血,每月給幾十元房租,只要醫院需要用血,馬上叫他們。由於醫院沒有檢測設備,檢測不了丙肝之類的傳染病病毒。謝勇說,醫院是這幾年才有點盈利。但仍沒有能力購置新進設備。

報導指近年大陸的採血價格不斷上漲,由100毫升30元漲到80元,醫院為了方便,選擇了違法採血,輸血者有兩種方法付錢,一是患者家屬直接付錢給賣血者﹐一種是家屬把錢給醫院,醫院扣除相關費用後,再給賣血者。

報導訪問了貴陽醫學院公共衛生教授黃文勇,他指事故暴露出來,追溯當事人責任,只是一個方面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建立長效機制及依法加強監管,並加強廣大基層醫務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