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開全國先河出臺《徐州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公布評論官員家庭財產情況,違者罰款5000,名曰保護隱私。
近日徐州市公安局與文化局聯合在徐州市各大網吧發文,轉借他人上網卡罰款5000至行政拘留。
轉借他人上網卡也犯法?憲法上也有這一條,徐州地方法規可凌駕憲法之上?如今徐州市民在網吧上網需上網卡和身份證,網監隨時檢校,上網如關檢。徐州為何如此?徐州市民人人皆知。皆因董鋒案,董區長貪財好色,荒淫無度,其妻忍無可忍向公檢法舉報,無果。向董區長領導多次哭訴,亦無果而終,儘管材料很鐵。董區長何許人也?在徐州人人皆知。後經徐州大學教授王作榮在網上實名檢舉發布引起反響,(王作榮因檢舉被人砍傷)董鋒案始發。
董鋒案引起市委大員「高度重視」,三日雙規七日送檢,月餘即入審判程序。速度之快令人咋舌。貌似徐州市委頗有壯士斷腕之勢,實為避免案情擴大牽連領導。此案引起市府官員高度重視,決心封殺網路以絕幽幽眾口。為避免為官添亂,市府便巧立名目。限制民眾,以便打擊報復。網路現在成了民眾說話的唯一平臺,貪官也要封殺,現在江蘇網警的第一要務就是刪除批評貪官的帖子。
拒絕民意,恐嚇百姓,製造對立,社會就和諧了?對人民群眾苛刻的政府,只能凸顯政府的專制無能。轉借他人上網卡就要罰款拘留,批評官員要怎樣?坐牢?檢舉要殺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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