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路透社18日引述中國公安報消息說,中國警方最近成功摧毀了一個放在西藏拉薩火車站的炸彈行李包裹,並且偵破了在當地製造恐怖破壞行動的組織。引爆裝滿炸藥的行李包裹只用了14分鐘,這一事件發生在上月底或本月初。"
路透社最近還引述了中國官方新華社報導說:四川省甘孜州巴塘縣的一個鄉政府辦公大樓,16日凌晨被人投擲炸彈。大樓建築受到損壞,沒有人員傷亡。當地官員稱,爆炸是恐怖份子所為。但沒有提供任何細節。
路透社前不久還引述了一個跟炸彈有關的消息,說是四川省甘孜州德格縣還是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那裡,一座什麼什麼橋上,發現了爆炸未遂的炸彈。
在嚴密封鎖得被比喻為"真空西藏"的廣大藏地,路透社以及路透社們,這些所有外媒猶如針插不進、水潑不進,而唯一的出入自在、得心應手的中國官媒,不時爆出這兒有炸彈那兒有爆炸的猛料,同時不容分說地、簡明扼要地宣布:此乃"恐怖份子所為",或者中國警方已經"偵破了恐怖組織",就像是理直氣壯地拿到了第一手資料,哦,外媒們,小心了,你們不覺得十分地蹊蹺嗎?
有了"恐怖份子"或"恐怖組織",當然就要"反恐",這在美國發生了"911"之後,似乎已成了遍及全球的一種模式。美國政府大張旗鼓地"反恐",極大地啟發了、鼓舞了中國政府的"反恐"大業。別的地方像新疆暫先不提,藏地如2002 年10月,由四川省甘孜州警方"破獲"的所謂"活佛爆炸案",將一位在康地深孚眾望的丹增德勒仁波切,構陷成製造了七起"爆炸案"而被判死緩(後改無期徒刑)的"恐怖份子"。由此發端,官員們以及有關政府部門,似乎越來越擅長"破獲"企圖製造或者已經製造了"爆炸案"的"恐怖份子",理所當然,"反恐"的理由或者說藉口已經俱全。
曾記否?去年7月,雲南昆明發生公交爆炸事件後,就凶手是誰,莫衷一是。一度有說,出現了東突組織承認是他們幹的,但又奇怪地不了了之。而一位日本記者很神秘地告訴我,他從一個中國官員那裡得知,這是藏人幹的。可是這麼重要的結論並沒有確切的證據,唯一的證據是:雲南有藏人,雲南的迪慶州是藏族自治州。這是那個官員的原話。事隔半年,此爆炸事件在昆明的一起咖啡館爆炸案發生之後,終於"成功告破"!(http://news.qq.com/a/20081228/000116.htm)。警方宣布:兩個爆炸案都是李彥干的。李彥何許人也?雲南省宣威市人。中國媒體說這是針對社會的暴力報復行為;還說,據警方調查,李彥對社會非常不滿,"他厭世"。
從頭到尾,中國的媒體並沒有一句說--這是"恐怖份子"的"恐怖行為"!
其實中國的社會問題很多,連中國政府自己都不得不承認,每年的群體惡性事件達10萬起之多。可是,何以,在中國,漢人的反抗就是"對社會的暴力報復行為",而藏人和維吾爾人的反抗就是"恐怖事件",需要以"反恐"的名義,予以武力鎮壓?!這應該是一個值得關注、研究的話題。
身為藏人和維吾爾人等,你不能對當局的政策不滿意,不能"不高興"(取自中國最近紅得發紫的書《中國不高興》),你只能安於被"幸福"的命運,為誰都不可堪比的"幸福"大唱讚歌、感激涕零,如此這樣,你才是這"和諧社會"的"穩定分子"。可是,你要是不滿意,要是"不高興",甚至膽敢表露出來,那麼,有兩個現成的、流行的標籤可以立馬給你貼上。一個是"分裂分子",一個是"恐怖份子",而後者,在全世界都以"反恐"為主流的今天,此乃似乎"政治正確"其實純屬虛構的指控。至於做出這個指控的當局,它實在是太需要這一指控了,有了這樣的指控,它繼續(後)殖民你就有了被它合法化的理由。"反恐"即鎮壓。從"反分裂"進入到 "反恐怖",這是各地當局正在全藏地為"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張慶黎等官員語),而與時俱進的一個精心調整的"戰略戰術"!
對恐怖主義的渲染其實對誰都沒有任何好處。把一個民族全體視為潛在的"恐怖份子",進行過度防範,總是沒完沒了地猜忌、構陷,只能使這個民族越來越多的人產生離心力。而被過度防範、被不停抹黑的一方,在極度絕望之後,若果然有人暴力對抗,落下"恐怖份子"的口實,實則是一種早已被當成敵人的預期實現,始作俑者不是別人,正是當局自己。可惡的是,當局中的有些官員已經可恥地墮落到了吃"反恐"飯、發"反恐"財、升"反恐"官的地步,處心積慮地、不遺餘力地採取各種抹黑的手段,尤其在宣傳上製造、發布有關"恐怖活動"的動態消息,且有正在趨於頻繁之勢,令人不得不警覺,亦必須保持高度的警覺,防止被其利用!
薩依德在《文化與抵抗》一書中說:"恐怖主義成為維持其霸權方便順手的工具","這種開口閉口恐怖主義的做法形同一種罪行。"還說:"我們必須明白有一種恐怖主義叫國家恐怖主義。"誠如斯言!
2009-3-2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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