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國定假日

中國古代法定或官定的節假日,不僅其名目較之現代為多,而且休息時間也比現今要長。自漢代起,冬至、元旦、寒食即被定為三大節假日,每年逢冬至、元旦和寒食節時就各休息七天,全年共計為二十一天,通常均為節前休三天,節後休四天。

明朝永樂年間,為慶祝天下太平,明成祖詔定以上元(正月十五)為"燈節",放假十天。據明代《萬曆野獲編》書載,這一習俗"至今循以為例"。可見,終期一朝,官吏們一年裡可不理事修身養心三十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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