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官員「裸體做官」現象受兩會關注
兩會期間,官員一人在大陸、家庭其他成員定居海外的「裸體做官」現象受到關注。有政協委員提議建立官員配偶子女移居海外的報告備案制度,預防貪官外逃。《法制日報》的報導說,「裸體貪官」逃亡之路一般分三步走:先把妻子兒女弄出境外,再將巨額國有資產轉移出境,自己先暫留國內掩人耳目,一有風吹草動,便溜之大吉。美國紐約的中文政論雜誌《北京之春》主編胡平對「裸官」現象評論說:
「‘ 裸體做官’這種現象之所以發生是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就是現在的官員腐敗起來太容易。另外一方面,正是因為缺少有力監督,他們這些官員自己心中有鬼,非常心虛,所以他就總是想辦法希望把他的不義之財趕快轉移到更安全的地方去。這樣才會出現‘裸體做官’的現象。但實際上我們知道‘裸體作官’現象只是現在中共官員集團腐敗現象的表現之一,並不是每一個在經濟上腐敗的官員都會採取‘裸體做官’的方式。相反,你可以看到那些勢力更大的人用不著去裸體做官。」
現在美國紐約的葉寧律師認為,「裸官」現象是中國制度性腐敗的產物之一:
「可以說‘裸官’現象是一種沉船現象,船沉的時候,逃命的總是船上的大老鼠。」
廣州的《新快報》的報導說,全國政協委員簡少玉在《關於健全官員滯留他國預警機制》的提案中建議:建立和完善黨員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出國留學、定居的報告和備案制度,預防官員外逃。胡平對此評論說:
「這個可行性很低。連一些在各個國家都已經行之有效的約束官員腐敗的法案在中國都不能通過,何況你對他的配偶、子女移居海外要定出一個規定,那麼,他們反對者更有理由抵制這一條。」
簡少玉還在提案中建議,建立健全以財產申報為主要內容的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制度。中新網的消息說,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安建表示,有關部門「一直在研究」官員財產申報的立法;全國人大代表、中紀委副書記何勇表示,中央「正在論證」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全國人大代表、預防腐敗局局長馬□表示,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需要一定時期的準備,倉促出臺效果可能不太好。《南方農村報》的文章說,「陽光法案」早在20年多年前就在研究,歷屆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相關議案,20多年過去了,結果仍然是「正在研究」。葉寧認為,官員財產申報立法的最大阻力來自利益既得階層:
「如果一個法律針對的對象、打擊的對象、制裁的對象、規範的對象就是這些制定法律的人本身,或者這些制定法律的人所要代表、所要保護的這群人的話,那這樣的法律當然會很難產生。如果只制定一個鎮壓反革命或者制定一個重新加重嚴打這樣一個法律的話,不要說20年,20天都要不了就馬上出臺了。」
廣州《新快報》的報導說,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的一項統計報告顯示,過去10年逃往北美和歐洲等地的中國腐敗官員達1萬多人,攜帶出逃款項達6500億元人民幣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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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林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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